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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HZ007499334/2018-01873 分类: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3-29
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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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发布日期:2018-03-29  浏览次数:-
(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2017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   外事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广州市海珠区侨务和外事办公室于2016年并入海珠区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主管侨务和外事工作的工作部门。   广州市海珠区侨务和外事办公室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侨务、外事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制定全区侨务和外事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确认归侨、侨眷身份,出具“三侨生”证明书,确认拆迁房屋属华侨房屋或落实侨房政策的侨房;   (四)负责华侨回国定居的受理和初审工作;   (五)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归侨、侨眷、华侨权益保护工作,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六)承担广东省扶持贫困归侨专项资金发放相关工作;   (七)依法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项目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处理或配合研究处置涉侨、涉外的重大、重要、突发事件和信访工作。   二、部门法定执法职责   (一)行政许可1项;   (二)行政给付1项;   (三)行政确认2项;   (四)其他行政执法职权1项。   第二部分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2017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   拘留   其他行政   处罚   合计(宗)   罚没金额(万元)   1   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   —   —   —   —   —   —   —   —   —   —   合计   —   —   说明:   1. 行政处罚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5. 无相应职责的填“-”,有职责无相应数据的填“0”。   表二   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2017年度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1   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   17   17   17   0   0   合计   17   17   17   0   0      说明:   1. “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申请数量”、“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的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请许可的数量、作出受理决定的数量、作出许可决定的数量、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作出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 无相应职责的填“-”,有职责无相应数据的填“0”。      表三   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2017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   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   —   —   —   —   —   —   —   —   —   —   —   —   合计   —      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4. 无相应职责的填“-”,有职责无相应数据的填“0”。   表四   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征收   行政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   执法行为   次数   征收总金额   (万元)   次数   次数   涉及金额   (万元)   次数   给付总金额   (万元)   次数   次数   奖励总金额   (万元)   宗数   1   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   —   —   —   —   —   1   3.8   10   —   —   0   合计   —   —   —   —   —   1   3.8   10   —   —   0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6. 无相应职责的填“-”,有职责无相应数据的填“0”。   第三部分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2017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17宗,予以许可17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没有被申请人行政复议。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1宗,给付总金额3.8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给付没有被申请人行政复议。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给付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10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确认没有被申请人行政复议。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确认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0宗。   本部门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没有被申请人行政复议。   本部门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
   

 

第一部分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概况

部门主要职能

部门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2017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

外事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广州市海珠区侨务和外事办公室于2016年并入海珠区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主管侨务和外事工作的工作部门。

广州市海珠区侨务和外事办公室的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侨务、外事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制定全区侨务和外事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依法确认归侨、侨眷身份,出具“三侨生”证明书,确认拆迁房屋属华侨房屋落实侨房政策的侨房;

(四)负责华侨回国定居的受理和初审工作;

(五)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归侨、侨眷、华侨权益保护工作,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六)承担广东省扶持贫困归侨专项资金发放相关工作;

(七)依法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项目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处理或配合研究处置涉侨、涉外重大、重要、突发事件和信访工作

二、部门法定执法职责

(一)行政许可1项;

(二)行政给付1项

(三)行政确认2项

(四)其他行政执法职权1项 


第二部分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2017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2017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执照

行政

拘留

其他行政

处罚

合计(宗)

罚没金额(万元)

1

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

合计

说明:

1. 行政处罚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7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5. 无相应职责的填-有职责无相应数据的填0


表二

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2017年度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1

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

17

17

17

0

0

合计

17

17

17

0

0

 

说明:

1. “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申请数量”、“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的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请许可的数量、作出受理决定的数量、作出许可决定的数量、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作出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 无相应职责的填-有职责无相应数据的填0

 


表三

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2017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

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

合计

 

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4. 无相应职责的填-有职责无相应数据的填0


表四

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行政征收

行政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

执法行为

次数

征收总金额

(万元)

次数

次数

涉及金额

(万元)

次数

给付总金额

(万元)

次数

次数

奖励总金额

(万元)

宗数

1

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

1

3.8

10

0

合计

1

3.8

10

0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6. 无相应职责的填-有职责无相应数据的填0


第三部分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2017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17宗,予以许可17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没有被申请人行政复议。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

二、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1宗,给付总金额3.8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给付没有被申请人行政复议。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给付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10宗。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确认没有被申请人行政复议。

本部门2017年度行政确认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0宗。

本部门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没有被申请人行政复议。

本部门2017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