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105007499502K/2022-00005
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
2022-01-10
2020年度广州市海珠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2-01-12

2020年度广州市海珠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2  浏览次数:-

       现将2020年度全区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广州市海珠区共有行政单位69个,事业单位323个,区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直接监管企业(集团)2个。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49.81亿元,负债总额58.66亿元,净资产总额91.15亿元。

  区属国有企业(不含南华西街办企业)资产总额25.4亿元,负债总额13.76亿元,所有者权益11.64亿元。

  国有自然资源。全区国有土地面积7684.94公顷,森林面积1085.48公顷,水域面积407.21公顷。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及管理成效

  (一)资产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49.81亿元,同比增加14.09亿元,增长10.4%,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40.78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09.03亿元;负债总额58.66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净资产总额91.15亿元,同比增加14.34亿元,增长18.42%。

  资产构成:流动资产62.4亿元,固定资产45.86亿元(账面净值,下同),无形资产1.71亿元,在建工程33.28亿元,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及其他非流动资产)6.56亿元。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45.86亿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34.46亿元,占比75.14%,文物和陈列品1561件,具体构成见下图(单位:亿元)。

  

  重点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房屋。我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总建筑面积190.8万平方米,价值32.45亿元,其中:办公用房22.5万平方米,业务用房71.7万平方米,其他用房96.6万平方米。

  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我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264143台,价值5.33亿元,主要集中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行业。专用设备103875台,价值3.15亿元,主要集中在卫生、水利等行业。

  2.在建工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价值33.29亿元,较2019年相比增加 2.01亿元,增长6.44%,主要新增项目是海珠湿地品质化提升项目(3个共1.66亿元)及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新增在建工程。

  (二)资产增长、使用、处置情况

  2020年度新增固定资产3.70亿元,其中3.52亿元为房屋及构筑物;新增在建工程2.01亿元。

  2020年度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额45.86亿元,其中在用固定资产45.43亿元,使用率达99.06%;全年为10个部门调配了9处办公用房,调配办公物业总面积为14422.71平方米,为保障部门履职、事业发展及提供公共服务发挥积极作用。

  2020年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共处置资产5.12亿元,主要为区内单位之间资产调拨。

  (三)国有资产收益情况

  2020年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房屋及构筑物出租收益1.85亿元,因疫情原因租金减免0.38亿元(不含区属国企免租部分),实际出租收益1.47亿元。资产处置收益1.21亿元,主要是海珠区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启动地块处置收入1.17亿元。

  (四)管理成效

  1.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国有资产分级监管机制

  制定印发《海珠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其《操作指引》,建立“政府—国资监管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监管链条。一是强化国资监管部门综合管理职责,加强对主管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指导和日常监督。二是落实主管部门组织管理职责,发挥与国资监管部门联系沟通和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桥梁作用。三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管理活动,落实具体管理职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的衔接,提升管理效能。

  2.加强信息化建设,以激励促管理

  一是通过建立广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系统海珠区经营子系统,完整再现资产取得、持有、处置,以及资产清查核实、投资担保、出租出借等具体行为,实现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流程监管,构建纪检监察、审计、国资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共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街道财政激励机制的方案》,对委托街道管理的物业收益按一定比例补充到街道业务经费中,强化街道行政事业性资产收益激励,调动街道对经营性物业提质增效、盘活利用的积极性。

  3.保障公共服务事业,促进文教体卫事业发展

  一是对因历史原因造成的未确权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制定工作指引和责任清单,加快推进产权办理,确保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资产完整。2020年已办理确权25处。二是保障公共教育事业,利用国有物业159631.15平方米引入社会力量开办幼儿园及中小学49所。三是保障公共卫生及民生事业,调配同福西路同德里10号首层(同心园)作为南华西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推进紫龙府公建配套用于开办具有中医特色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国有物业置换解决琶洲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场地不足问题。四是新增文化分馆25个、图书分馆40个。平均每个社区大于2个健身设施点。

  4.落实疫情减租政策,助力企业共克时艰

  严格落实《海珠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政策》,针对国资物业租金减免制定了具体细则和申报指南,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物业用于线下实体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2、3月租金及减半收取4、5月租金,减免租金共0.54亿元,涉及租金减免物业1876处,惠及1823家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三、企业国有资产情况及管理成效

  (一)基本情况

  区属直接监管国有企业2户,一是广州市海珠科技创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创集团”),本部及下属公司共60户,主要从事产业载体建设及运营、科技金融、科技综合服务;二是广州市海珠区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保集团”),下设3户子公司(2个正常运营、1个待运营),主要从事保安派驻、安保业务培训、停车场经营管理,兼营技防、消防、保安服装装备、防暴反恐装备销售。

  (二)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

  “十三五”期间,企业(不含南华西街办企业)资产经营稳步增长。2016年-2020年资产总额由19.99亿元增加到25.40亿元,增长27.05%,所有者权益由7.12亿元增加到11.64亿元,增长63.42%,经营收入由1.72亿元增加到6.6亿元,增长283.83%,净利润由0.32亿元增加到1.36亿元,增长325.32%,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5亿元,增长71.95%,资产负债率下降14.79%。国有经济实力较大提升,实现企业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目标。

  2020年度情况如下:

  1.资产状况

  截至2020年底,企业(不含南华西街办企业)资产总额25.4亿元,同比增长8.35%;负债总额13.76亿元,同比增长31.22%;所有者权益11.64亿元,同比降低10.15%;资产负债率54.16%,上升9.44个百分点。其中:

  海创集团资产总额23.58亿元,负债总额13.45亿元,所有者权益10.12亿元。

  海保集团资产总额1.82亿元,负债总额0.3亿元,所有者权益1.52亿元。

  南华西街办企业资产总额26.52亿元,负债总额27.3亿元(主要包括华恒企业管理咨询公司下属公司——南华西企业集团公司在90年代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历史债务17.98亿元),所有者权益-0.79亿。

  2.经营状况

  截至2020年底,区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总额6.6亿元,同比降低1.46%;实现利润总额1.77亿元,同比增长10.18%;实现净利润1.36亿元,同比增长9.19%;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5亿元。  

     (三)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基本情况


  2020年,区属国有企业物业总面积68.18万平方米,其中,经营性物业面积57.06万平方米,自用物业面积1.19万平方米,出借物业面积3.3万平方米,公用配套面积1.87万平方米,不可出租物业面积4.76万平方米。截至2020年底,已出租经营性物业面积51.44万平方米,出租率90.15%。存在未出租物业原因是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已出租物业退租率上升。

  (四)企业投资情况

  2018-2020年底,海珠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分别成立广州市海珠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1亿元)、广州海珠越秀产业升级转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5250万元)。目前上述基金仍属于投资期(投资期:2018年12月—2023年12月),未到退出时间,暂未产生收益。

  海保集团投资建设海珠区保安培训中心,该项目总投资资金4480万元,2020年底仍处于建设阶段,于2021年3月正式投入试运营,该培训中心占地面积1.03万平方米,内设客房60间、会议室6个,并设有600平方米中式餐厅、标准篮球场、5人足球场及射击场,面向各单位开展培训、会议、商务活动提供场地服务及保安培训服务,目前正在逐步扩大培训中心经营范围,截至8月产生收入136.35万元。

  (五)管理成效

  1.围绕海珠发展,优化资本布局

  围绕海珠“一区一谷一圈”发展空间布局,一是参与投资成立广州市海珠区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区属国企参股比例5%),对中大国际生态谷片区引入培育产业进行全方位服务,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创新,助力海珠打造国际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示范区。二是成立广州市海珠湿地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和广州城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区属国企参股比例60%),助力构建“生态+文化+创意”海珠新活力文商旅圈融合。截至2020年底,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595.45万元。

  2.引入社会资本,助力产业升级

  2020年区属国企通过合作或引入社会资本(约1.35亿元)等方式,完成升级改造物业面积约4.34万平方米。华洲豆腐厂改造为国内唯一具有投融资、交易功能的国家级纪录片产业平台——4k高清视听产业园(豆园);鹭江商贸城改造为羊城秀青年科技文艺创意产业园;跃龙工业区改造为动漫文化产业园、燕子岗片区物业升级改造为海创小镇等。改造后的项目年租金收入较改造前增幅55.6%,从根本上改变了区属国企物业老、破、旧,基础设施落后的局面,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3.加大资产处置力度,推进地块收储

  无偿划转土地使用权,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将海珠区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启动区地块由科技园公司划转至区科工商信局,划转土地使用权面积34078平方米、地上建筑物面积36565.72平方米,妥善完成启动区地块17400.09平方米土地收储工作,收储补偿款3.3亿元。本地块作为主体项目出让,总出让金约46.9亿元,极大提升国有资产价值,为海珠区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4.大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资产盘活

  自2020年10月重启南华地块拆迁安置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已完成动迁工作,剩余6户待安置户,区属国企已支出收购安置补偿费约9200万元,预计还将投入约1.7亿元。区属国企聘请了专业律师团队研究广一名车地块和广州大道188地块历史遗留权属纠纷问题,通过诉讼积极主张合法权益,目前法院已于2021年8月20日针对188地块召开第一次庭审,待法院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后再另行通知第二次庭审时间;广一名车地块暂未召开庭审。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及管理成效

  (一)基本情况、质量和分布

  截至2018年底,全区国有土地面积7684.94公顷,截至2020年底,水域面积407.21公顷,森林面积1085.48公顷,森林覆盖率11.79%,我区无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地1个,为海珠国家湿地,面积869公顷,其中湿地面积757.83公顷,湿地占比87.2%,剩余为耕地、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

  2020年,我区水资源质量保持较好。其中,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达到国考、省考要求。

  (二)收益情况

  2020年市区两级出让我区土地面积8.61公顷,土地出让合同价款128.31亿元,其中区做主体项目出让面积1.97公顷,出让土地合同价款47.01亿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成效

  1.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区政府与各相关街道签订区级《2019年度土地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任务分解到各保护主体,确保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落实。二是编制《广州市2020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广州市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增加供地率,加大闲置用地处置力度。三是严守水资源“三条红线”,把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纳入有关单位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落实全市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确定我区流域范围内可用水量,界定用水需求。四是出台《海珠区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单》《海珠区关于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以明责、履职、考评、追责为主线推动工作落实。

  2.节约集约利用国有自然资源

  一是落实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底线管控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8.69平方公里、基本农田4.49平方公里(其中2.49平方公里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6.99平方公里。二是加大用地保障力度。2020年度完成土地储备计划地块11宗,其中红线储备面积46.88公顷,实物储备面积1.74公顷;完成大干围西侧地块市政道路地下空间和科技产业园启动区地块出让工作,面积1.97公顷,出让金47.01亿元。三是着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近五年平均供地率达100%。2020年共计完成批而未供面积15.15公顷,处置率99.9%,提前超额完成下发的4.47公顷任务。在2020年全市节约集约考核中海珠区名列前茅。

  3.保护资源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严守耕地保有量626.1公顷、基本农田面积447.3公顷的耕地资源保护红线。通过2019年度市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考核。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补贴制度和耕地占补平衡,全面记载湿地自然资源种类及分布状况数据,推动海珠湿地品质提升。二是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开展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环境排查,完成27个重点行业企业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7个地块共计72.8万平方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全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海珠湿地入选广东省首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大范例。三是水环境持续改善。我区15条重点黑臭河涌,2019年基本消除黑臭,达到“初见成效”标准,2020年全部达到“长制久清”标准。完成9处内涝点治理工作,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完成率为100%。

  五、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和改进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适应新形势要求。近年来,国家层面已立法出台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新的立法强调节约高效,目前我区主管部门资产处置权限较低,部分资产管理审批权限已不适应新形势、新发展需要,亟需改进。二是管理机制仍需加强。一方面,主管部门和具体管理部门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门资产管理员变动频繁。另一方面,资产管理工作尚无硬性规定和刚性量化指标,无法形成以考评促落实的局面。三是存在大量历史遗留问题。早期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部分资产没有及时办理产权、确权资料缺失或资产没有及时入账,对现阶段资产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此外近两年机构改革频繁,旧有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又造成新问题,解决难度大。

  2.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历史问题制约国企提速发展。历年来各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因改革或经营不善、上级改革政策前后不连贯等原因,交区属国企管理,留存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如房屋建筑物产权不清或无产权、欠缴大额土地出让金、债权债务错综复杂,产权纠纷和合同纠纷不断显现等,导致“僵尸企业”、关停企业无法注销,常被列入审计、巡察发现问题,运营管理成本较高。二是企业激励创新动能不足,信息化管理程度弱。区属国有企业高端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紧缺,新拓展业务推进较为缓慢。三是行政单位过多干预企业市场化运作,竞争性企业承担行政性事务过多,国有企业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3.自然资源管理方面

  一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有待进一步摸清。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正在实施,尚无成果数据,国家尚未公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且尚未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各类国有自然资源实物量有待进一步查清。二是耕地保护和执法形势仍然严峻。国家高度重视耕地保护问题,我区在耕地保护和违法土地查处方面形势依然严峻。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修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新颁布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结合省市对资产使用、处置管理办法修订情况和《海珠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珠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物业划转和委托管理的通知》,针对海珠区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修订《海珠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完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资产管理制度。

  二是强化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在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基础上开展数字国资业务子系统升级改造工作,规范经营性物业的租金收缴和管理工作,实现单位人员移动化办公,实现物业图形化管理、经营全过程线上管理和物业实时动态监管,实现我区行事物业管理和监督一体化。

  三是探索建立绩效评价体系。探索国有资产监管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将行事资产管理工作细化成指标体系进行评估性打分,转变广州市海珠区国有资产调配保障中心职能,由原先资产具体管理职能向以资产统计、量化、评价、考核、监督管理为主转变,以考评促落实,调动各部门资产管理的主动性,压实各部门资产管理的责任。

  2.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推进国企改革及监管体系建设。优化集团架构,理顺出资人体系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相互制衡配合的有机整体。建立健全“1+N”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水平。

  二是拓展国有资本创新发展项目。加大力度推进区属国企与大型国企合作统筹发展经营项目,深入开展城市更新、海珠湿地运营、人才公寓建设及物业旧改项目,加大能源领域、教育领域、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等产业投资力度,鼓励引进高成长性、科技含量高的科技企业,加快推进园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逐步实现区属国企做优做大做强。

  三是推进国企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工作。指导企业通过司法诉讼、破产清算等方式彻底清理历史遗留问题,成立专项工作组,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剖析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促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发展。

  四是加强区属国企人才队伍建设。将组织选拔、内部竞聘和市场化配置结合到人才培养计划中,开展企业优秀人才培训,采取培养人才和招聘人才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人才动态匹配。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建立绩效联动机制,带领企业专业化运营管理。

  3.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方面

  一是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底数。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变更调查、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清查等工作,进一步核实我区自然资源资产的有关情况。

  二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推动高水平保护资源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对耕地和基本农田定期检查,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建立耕地保护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激励机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是科学谋划土地储备。根据“一区一谷一圈”空间布局,加大摸查力度,推进落实土地储备工作,突出土地供应的基础支撑作用,制定土地储备计划,重点推进天斯地块、石榴岗南侧台涌、洛溪桥西侧等地块的储备出让工作,加快推进琶洲、广纸片区等市区合作项目的储备工作。积极探索研究改造新模式,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项目落地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标注:

  ①根据政企脱钩工作要求,自2018年12月31日起,南华西街道将所办企业和经营性资产全面移交海创集团受托管理。

       ②负债增长31.22%的主要原因是宝岗大道开发建设指挥部将此前2.3亿元财政专项拨款由所有者权益类科目转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增加街道经营性物业租赁保证金和水电周转金;负债增长幅度大于资产增长幅度,导致资产负债率同步增长。

  ③公用配套面积:园区公用道路、电房、水泵房、楼道、梯间等公共使用面积,该部分物业无法经营,无任何收入来源。

  ④截至2020年底,区属国企不可出租物业共4.76万平方米,主要包括被行政事业等单位或个人借用物业0.57万平方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无法经营物业0.73万平方米、因物业现状结构及周边环境因素导致无法经营的物业3.45万平方米,其中存在安全隐患,或房地不一体的共15处,面积为3万平方米。

  ⑤目前国家尚未正式公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因此使用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数据。

  ⑥2018年市林业部门未提供森林资源面积情况,2019年根据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核算海珠区森林资源1085.48公顷。目前广东省2020年森林资源数据正在与国家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融合,尚未正式发布。

  ⑦耕地保护考核一般在每年的年末考核上一年度任务,2020年度暂未要求区政府与各街道签订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