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3〕108号)(附件1)和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环保产业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中环协〔2023〕27号)(附件2)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度两项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两项调查分别登录不同调查系统进行填报,其中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内容包括: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数量等;环保产业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环境保护产品生产经营情况、环境服务业经营情况等。
二、调查时间
请于2023年4月25日前完成两项调查的填报工作。
三、具体要求
请根据相关填报系统操作指引(附件3),登录填报平台(平台网址详见附件3),按时完成数据填报,并根据后续审核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填报数据。填报过程如有疑问,可加入我市环境统计技术支持群(QQ群:203942857)咨询。
我分局将于近期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再次提示各环境服务业企业开展填报,请注意接收。
附件:1. 关于开展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2.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环保产业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3. 相关系统填报指南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
2023年4月17日
附件:
1.附件1:关于开展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