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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5007499617R/2025-00007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1-10
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发布2025年公办小学学位预警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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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发布2025年公办小学学位预警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1-10  浏览次数:-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3号),为保障义务教育招生平稳有序,引导广大家长合理预期,现发布2025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办小学学位预警信息。请广大家长根据家庭情况提前做好孩子入学准备。

  一、学位预警信息

  根据往年招生入学情况,结合小学入学生源摸查数据,预测2025年海珠区以下公办小学起始年级可能存在学位供给紧张情况:

  (一)赤岗街:大江苑小学、知信小学

  (二)瑞宝街:瑞宝小学、晓港湾小学

  (三)昌岗街:昌岗中路小学  

  (四)素社街:海联路小学

  (五)凤阳街:逸景第一小学(逸景校区)、五凤小学

  (六)华洲街:土华小学

  (七)江海街:聚德东小学

  鉴于实际情况动态变化,预警信息与实际招生可能存在差异,其不作为迁移户籍和购房依据,仅供参考。

  二、学位安排办法

  (一)起始年级学位安排:穗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学校地段100%房产权属并入户入住,且学位未被占用的(同父母的适龄儿童除外),按照房产拥有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直至招生计划录满,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房产拥有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其他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转学学位安排:因家庭迁移、新入户、回国就读等情况要求转入的本区户籍的小学生,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三、海珠区公办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20-89185318。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