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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5007499617R/2022-00274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12-29
名称: 2023年春季学期海珠区办理穗籍外地初中学生转学指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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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季学期海珠区办理穗籍外地初中学生转学指引

发布日期:2022-12-29  浏览次数:-

  一、办事对象

  具有海珠区户籍,现在外地初中就读,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到海珠区公办初中就读的学生。

  二、所需材料

  1.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父母和学生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地址页、父母和学生本人页),如户籍材料未能体现亲子关系则需提供其他有效佐证材料;

  2.学生二代身份证;

  3.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海珠区的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或拆迁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等;

  4. 现在省外学校就读的学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学生学籍信息”表;

  5.学生手册。

  三、办理流程

  请家长用微信扫描以下信息登记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请家长等候电话通知,根据电话通知的时间携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到我局现场办理学位申请。

  信息登记二维码:

片1.png

(开放时间: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13日18时)

  四、办理依据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

  五、收费标准

  免费

  六、办事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事地址:海珠区同福东路486号海珠区教育局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20-89185325(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温馨提示:

  1.请家长务必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并按电话中约定的时间到我局进行现场办理。

  2.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等待时间,不接受未预约直接到现场办理。

  3.网上填写信息并非审核流程,学生是否符合本区学位安排条件,应以现场审核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