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对象
具有海珠区户籍,现在外地初中就读,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到海珠区公办初中就读的学生。
二、所需材料
1.户口簿地址页、户主页、父母和学生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地址页、父母和学生本人页),如户籍材料未能体现亲子关系则需提供其他有效佐证材料;
2.学生二代身份证;
3.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海珠区的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或拆迁协议书、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等;
4. 现在省外学校就读的学生还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学生学籍信息”表;
5.学生手册。
三、办理流程
请家长用微信扫描以下信息登记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请家长等候电话通知,根据电话通知的时间携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到我局现场办理学位申请。
信息登记二维码:
(开放时间: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13日18时)
四、办理依据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
五、收费标准
免费
六、办事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事地址:海珠区同福东路486号海珠区教育局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20-89185325(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温馨提示:
1.请家长务必填写准确的联系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并按电话中约定的时间到我局进行现场办理。
2.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等待时间,不接受未预约直接到现场办理。
3.网上填写信息并非审核流程,学生是否符合本区学位安排条件,应以现场审核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