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幼儿园: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及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2023年海珠区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积极深入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海珠区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23年5月9日
(联系人:职业成人幼教科 ,联系电话:020-89185339
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联系电话:020-89617253)
附件:
2023年海珠区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及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相关要求,营造尊重儿童、理解儿童、支持儿童健康成长的氛围,营造全社会高度关心、重视和理解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推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不断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广泛传播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和方法。现定于5月20日至6月20日开展海珠区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下称“宣传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倾听儿童,相伴成长
二、活动时间
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内容
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核心引领,结合《广州市海珠区推进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工作方案》要求,聚焦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中社会交往、自我调控、规则意识、专注坚持等关键素质,整合多方教育资源,形成家、园、校科学衔接的教育生态。以儿童为本,采取游戏化、生活化、活动化多种方式,开展丰富多样的保育教育实践活动,重视在日常保教工作中倾听理解幼儿、有效支持幼儿学习发展,形成真正理解、尊重和支持幼儿的良好氛围,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四、活动安排及形式
(一)准备阶段(5月10日至5月18日)
各幼儿园按照方案精神,围绕宣传月主题,创新宣传形式,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及准备相关材料,营造宣传氛围。
(二)实施阶段(5月20日至6月20日)
1.多平台,促宣传。区教育局将宣传月期间有关宣传视频、图片等内容推送至企业微信工作群。各幼儿园创新宣传方式,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宣传栏和官方自媒体平台等方式对宣传月相关内容进行发布、跟踪报道及经验分享。
2.树导向,促互动。各幼儿园深入学习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开展多种形式的幼儿园保育教育活动,引导教师关注幼儿的游戏行为、发现幼儿的有意义学习、尊重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等,通过鼓励幼儿表达表征、观察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观察了解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加强师幼高质量互动。
3.共研训,促提高。区教育发展研究院学前教育部建立立体化资源共享网络,以三级研训落实日常教科研培区域教研工作,以片长为带领,形成以“区级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为引领,“片级常规教研”为带动,“园本教研”为基础的教师教研机制。定期组织各学科教研、学片联合教研、幼小衔接专项研训等,开展“请进来”“走出去”的教研活动,搭建“抓骨干、带一片”的共同成长平台。各幼儿园通过研讨交流、聚焦共研、优化课堂、场景研磨等活动,指导教师持续观察了解幼儿,不断转变教育观念,从而提高幼儿园教师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4.巧共育,促协同。各幼儿园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等活动,帮助家长解读《纲要》《指南》及《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等精神,加大宣传力度,指导和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
5.善总结,促成长。各幼儿园要及时梳理经验,总结活动成效,提高归纳总结水平。通过展示、分享和推广宣传经验做法有效促进幼儿园之间交流,起到互相学习与借鉴的积极作用。
(三)总结阶段(6月21日至6月23日)
各幼儿园及时总结宣传月的策划、部署、开展和效果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发掘宣传月工作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表扬,树立榜样。
五、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各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对宣传月的组织和领导,认真制定宣传月实施方案,严格把关宣传内容,确保符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国家教育方针;充分发挥专家、教师和家长力量,精心策划、细致实施,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家园协同,注重实效
各幼儿园要围绕主题,与家长、社区密切联系、同步宣传、共同组织,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三)及时总结,表扬先进
各幼儿园活动实施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内容应包括宣传部署情况、采取措施以及成效,要注意发现宣传月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并予以宣传和表扬。
请各幼儿园于2023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宣传月期间,将宣传月有关活动简讯(含活动报道、经验分享、活动开展实况)等按照附件1要求报送至指定邮箱;视频案例按照附件2要求报送到指定邮箱。另,6月25日将幼儿园方案及总结报送到附件1指定邮箱。
附件:1.文字材料报送要求
2.视频报送要求
附件1
文字材料报送要求
1.页面设置使用A4纸,页边距为默认设置(上、下2.54厘米;左右3.14厘米),行距为1倍,标题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用三号宋体。
2.图片插入方式设置为组合,并附有文字说明。
3.落款设置靠右齐,第一行日期,第二行“xxxx幼儿园+撰稿人姓名”,第三行“审稿人姓名”
【活动简讯-邮箱方式报送】请将文字材料发送至邮箱:xqjyxcy@126.com,邮件标题为“xxxx幼儿园报送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报道/经验分享等”
【方案及总结-邮箱方式报送】请将文字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xqjyxcy@126.com,邮件标题为“xxxx幼儿园报送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方案及总结”
附件2
视频报送要求
1.每则视频案例时长不超过10分钟,格式为MP4,尺寸为16:9,分辨率不低于720P。
2.视频画面稳定,内容清楚,题目自拟,应配音讲解或附文字材料说明。
3.视频开头应制作信息版,标有“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倾听儿童相伴成长”,以及“幼儿园详细名称、班级、教师姓名”。
4.视频案例涉及幼儿肖像的,应取得家长同意。
【网盘方式报送】请将网盘链接地址设置为30天有效链接并加设提取码,并将百度网盘下载链接、提取码发送至邮箱:xqjyxcy@126.com,邮件标题为“xxxx幼儿园报送202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视频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