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57329664843/2023-00088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3-11-27
名称: 关于评选海珠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突出贡献奖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27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评选海珠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突出贡献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初见成效,在过程中涌现出一批为全区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在海珠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中具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提高各单位积极性和创造力,更好地推动海珠区消费行业发展,经广东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同意,现我区开展“海珠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突出贡献奖”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海珠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突出贡献奖的评选坚持实绩导向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自2021年7月国务院批准在广州市率先开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以来,在该项工作中具有突出贡献的单位进行表彰。

  二、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由海珠区委、区政府主办,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承办,海珠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选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事务。

  三、评选时间

  2023年11-12月。

  四、奖项设置

  海珠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突出贡献奖下设特别贡献奖5个、突出贡献协会奖5个、优秀规划设计奖5个、突出贡献运营单位奖5个、突出贡献企业奖20个,合计40个名额。(各奖项实际数量或根据申报情况调整,合计不超过40个。)

  五、评选范围

  (一)特别贡献奖评选范围为海珠区行政机关、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表彰突出重点部门和基层一线,不评选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

  (二)突出贡献协会奖范围为广州市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

  (三)优秀规划设计奖评选范围为专业招商机构,专业咨询机构等集体;

  (四)突出贡献运营单位奖评选范围为海珠区商业载体、园区企业等运营单位。

  (五)突出贡献企业奖评选范围为消费行业、文旅行业等企业。

  六、表彰形式

  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表彰大会,向获奖集体授予称号,颁发奖牌。

  、评选条件

  (一)特别贡献奖(政府部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支持海珠区商业发展,具有较强的表率作用和引领示范作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非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的政府部门;

  2.为海珠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直接参与海珠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商、宣传、组织活动、推动重点项目建设落地等各方面工作。

  3.工作已产生一定的成果,对海珠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二)突出贡献协会奖(行业协会)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日常工作中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支持海珠区商业发展,具有较强的表率作用和引领示范作用。近三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广州市注册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人数超过50人;

  2.在海珠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中给予直接帮助,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组织活动、协助开展招商、协助进行宣传等。

  3.工作已产生一定的成果,对海珠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三)优秀规划设计奖(咨询/招商机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日常工作中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支持海珠区商业发展,具有较强的表率作用和引领示范作用。近三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所在行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

  2.积极主动支持海珠区开展各项工作;

  3.积极参与海珠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规划及招商研究,并形成了一定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文件、招商策划、方案设想等),对海珠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四)突出贡献运营单位奖(运营单位/商业载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日常工作中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支持海珠区商业发展,具有较强的表率作用和引领示范作用。近三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所在行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

  2.积极主动支持海珠区开展各项工作,对海珠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包括但不限于引入具有影响力的企业或品牌(包括已正式签约项目和签订意向协议项目),引入知名品牌首店、旗舰店,引入高端业态,主动开展转型升级,争创绿色商场、省级示范商圈、夜间经济示范商圈等荣誉,主动开展数字化转型等。

  3.管理的商业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

  (五)突出贡献企业奖(企业)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日常工作中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支持海珠区商业发展,具有较强的表率作用和引领示范作用。近三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自有品牌在所在行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

  2.积极主动支持海珠区开展各项工作;

  3.须依法注册、依法纳税以及依法纳统,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4.对海珠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八、评选流程

  (一)遴选推荐(2023年12月5日前)

  1.特别贡献奖:由各参评政府部门自行填写《海珠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突出贡献奖申报表》(附件)后报送;

  2.突出贡献协会奖、优秀规划设计奖、突出贡献运营单位奖、突出贡献企业奖:符合条件的单位/企业自行填写《海珠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突出贡献奖申报表》(附件)后报送;

  3.《海珠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突出贡献奖申报表》(附件)请于2023年12月5日下午18:00前提交至海珠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报送申报材料方式任一:   

  (1)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送至海珠区泰沙路555号602室,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hzjmjsyk@126.com;

  (2)粤政易发至海珠区科工商信局商务发展科谢诗寒。

  (二)评审阶段(2023年12月15日前)

  海珠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评材料进行整理,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事迹等进行审核,综合评比,拟定获奖名单。

  (三)公示阶段(2023年12月20日前)

  海珠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海珠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对拟定获奖单位进行公示。

  (四)确定最终获奖名单(2023年12月31日前)

  根据公示情况初步确定获奖名单,报海珠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正式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颁奖阶段(视情况而定)

  根据最终获奖名单,适时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对评选出的集体授予称号,颁发奖牌。

  特此通知。

  附件:海珠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突出贡献奖申报表


海珠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

(联系人:谢诗寒,联系电话:84429523)


附件:

1.附件:海珠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突出贡献奖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