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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500749965X2/2023-00114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8-31
名称: 广州市海珠民政局关于公开比选2023年中秋慰问物资供应商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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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民政局关于公开比选2023年中秋慰问物资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31  浏览次数:-

  2023年中秋节将至,为抓好我区民生工作,充分体现区委、区政府对全区民政对象的关怀,使困难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海珠区民政局拟通过公开比选采购一批中秋节慰问物资,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报名。现就有关需求事项明确如下:

  一、采购产品规格和数量

序号

物资种类

单位

数量

价格

1

大米

623

大米+食用花生油组合不超过200元/份

2

食用花生油

623

  二、项目经费: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12.46万元。

  三、供应商资质

  (一)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2.提供针对项目需求书提出的报价方案;

  3.提供针对购买物资的可选配送服务方案;

  4.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资料文件材料一式两份统一装入文件袋中密封,信封封面以文字打印方式注明比选申请人信息及项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所有密封处、纸张黏贴处(如有)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将被拒收。不符合比选人资格要求及投标方式要求的,以无效投标处理。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

  (三)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报名方式

  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17:00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佳信花园C3、C4栋首层海珠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福利科  

  (三)联系人:胡先生                      

  (四)联系电话:34071676

  六、评审方式

  海珠区民政局将专门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报名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和报价内容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一家单位作为民政局采购中秋慰问物资的供应商。

  七、其他说明

  (一)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为有效报名。

  (二)评审会结束后公布项目承接机构名单,承接机构应在规定时间与我局签订购买协议,不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