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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499246-02-2017-000751 分类:
发布机构: 区民宗局 成文日期: 2017-10-19
名称: 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少数民族开斋节和古尔邦节传统节日放假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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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少数民族开斋节和古尔邦节传统节日放假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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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民宗规字〔2017〕1号

  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少数民族开斋节和古尔邦节传统节日放假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少数民族开斋节和古尔邦节传统节日放假的通知》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向我局反映。

  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5月27日

  关于少数民族开斋节和古尔邦节

  传统节日放假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伊斯兰教的开斋节和古尔邦节,也是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兹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柯尔克孜、撒拉、东乡、保安族等10个信仰伊斯兰教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根据《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同意每年给予上述少数民族的干部、职工在两个传统节假日各放1天假,在节日期间,确因生产、工作关系不能离开岗位的,由单位作出妥善安排。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