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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500749949XT/2025-00135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4-08
名称: 关于韦乔雄的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送达公告(穗海人社工伤中〔2025〕26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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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韦乔雄的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送达公告(穗海人社工伤中〔2025〕26号)

发布日期:2025-04-10  浏览次数:-

韦乔雄:

  我局已作出关于韦乔雄的《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穗海人社工伤中〔2025〕2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我局已收到你于2025年2月8日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经我局核查,你和深圳市建业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或拟制劳动关系或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请你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先行解决劳动关系争议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在你解决劳动关系争议期间,我局从即日起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待你的劳动关系(或符合工伤认定的相应法律关系)依法确认,并将生效法律文书送交本局后,你的工伤认定决定时限再行恢复。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