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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0500749949XT/2024-00262 分类:
发布机构: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6-26
名称: 关于乡月娣《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收回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穗海社收决字〔2024〕 21号)的送达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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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月娣《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收回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穗海社收决字〔2024〕 21号)的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26  浏览次数:-

乡月娣(身份证号440103**********47):

       经稽核确认,你与广州市飞亿腾园林有限公司和广州好淘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劳动关系,涉嫌虚构劳动关系在上述单位名下一次性补缴2003年1月至2005年11月、2006年1月至2008年1月的社保费,此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等规定,我中心于2024年6月13日对你作出《收回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穗海社收决字〔2024〕21号,请你退回多发的2019年12月至2023年12月养老保险待遇合计58677.55元(具体金额以社保系统核定为准)。由于无法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该文书,现我中心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6日



附件:

1.《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收回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穗海社收决字〔2024〕 2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