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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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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7-11
名称: 关于梁枫《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穗海社催告字〔2024〕16号)的送达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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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梁枫《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穗海社催告字〔2024〕16号)的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1  浏览次数:-

梁枫(身份证号460100**********32):

        经稽核确认,你与广州市飞亿腾园林有限公司和梗必爆(广州)创意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均不存在劳动关系,涉嫌虚构劳动关系在上述单位名下一次性补缴2002年1月至2004年11月、2006年2月至2008年12月的社保费,此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等相关法律法规,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等的规定,我中心2024年 6月 21 日对你作出《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穗海社催告字〔2024〕16号,请你退回多发的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养老保险待遇合计43534.08元(具体金额以社保系统核定为准)。由于无法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该文书,现我中心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1日



附件:

1.《广州市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穗海社催告字〔2024〕1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