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海珠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4-2026)》、《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海珠区2025年度知识产权工作重点项目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有关要求,经单位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拟立项项目公示等工作程序,现确定海珠区2025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立项3个(详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要求,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工作。
二、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2025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明确的项目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工作方案,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根据要求向我局报告项目实施情况,配合我局(或我局委托单位)做好项目实施情况检查、验收工作。
三、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广州市海珠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市有关财务制度和合同约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款专用,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
附件:海珠区2025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立项清单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4日
附件
海珠区2025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