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之日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aizhu.gov.cn/);电话:020-31956001。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一级 | 二级 |
1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局领导职务、工作分工 |
2 | 机构职能 | 本局总体情况的概要介绍 |
3 | 内设机构 | 内设机构的职能分工 |
4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开指南 | 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5 | 公开年报 | 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6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上级部门制定的本局负责执行的及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如配套有解读文件,一并公开。 |
7 | 部门文件 | 本局制定的应当予以公开的其他有关文件 |
8 | 政策解读 | 对上级部门制定本局负责执行的各种政策解读 |
9 | 行政执法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代码、处罚结果、处罚生效期、处罚机构等相关信息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信息。 |
10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公示、排水许可证续期的公告、注销排水许可证的公告等。 |
11 | 办事指南 |
| 对每一个政务服务事项更新办事指南 |
12 | 工作动态 |
| 本局的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工作的最新动态。 |
13 | 财政预决算 |
| 本局及直管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决算信息 |
14 | 水土保持 |
| 水土保持验收报备 |
15 | 环境保护 | 水资源公报 | 编制水资源公报 |
水质检测 | 供水水质检测情况 |
16 | 应急管理 |
| 应急工作信息 |
17 | 安全生产 |
|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