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2年1月5日对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水立案调查。经调查,该单位于2021年11月30日涉嫌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海珠区新业路实施海珠区生态城内流域河涌治理工程一期项目时,擅自通过管道从珠江后航道进行抽水行为,本机关拟对该单位作出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
2022年3月21日
索引号: | 11440105MB2D261775/2022-00035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22 |
名称: | 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3-22 | |
主题词: |
本机关于2022年1月5日对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取水立案调查。经调查,该单位于2021年11月30日涉嫌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海珠区新业路实施海珠区生态城内流域河涌治理工程一期项目时,擅自通过管道从珠江后航道进行抽水行为,本机关拟对该单位作出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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