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海珠区投资促进局 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商务楼宇与园区评星及奖励措施的通知》(海投促规字〔2022〕1号)文件要求,我局就星级商务楼宇评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现对拟评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不用真实姓名反映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旭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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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投资促进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