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及《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根据《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广州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开展了申报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及评审工作。
经专家评审会通过,现将海珠区推荐申报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3 日。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广州市海珠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出。
受理单位:广州市海珠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37号海珠区文化馆
联系电话:020-34268987
联系人:叶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