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2日14时30分,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同步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八分部土建工程(赤沙车辆段)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80万元。
事故发生后,海珠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于2022年6月23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交的《广州市海珠区“4·2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有关规定,广州市海珠区安委办组织成立“广州市海珠区‘4·2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相关单位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详情请点击附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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