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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逃必追!海珠区纪委监委又追回外逃人员1名

  • 来源: 海珠区纪委监委
  • 2020-08-31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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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中央追逃办统筹协调和省、市追逃办领导指导下,经海珠区纪检监察机关不懈努力,涉嫌行贿罪、外逃3年的在逃人员黄启机主动入境投案。

这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海珠区纪委监委追回的第2名在逃人员。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该委依法履职,始终把追逃追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的同时冲锋在第一线,抓实抓细每一宗外逃案例,至今共追回在逃人员14名,追逃追赃工作捷报频传。

统筹协作释放制度优势,答好提升治理效能“考卷”

2017年9月,黄启机涉嫌行贿一案由海珠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采取网上追逃措施。2017年12月,海珠区监委成立,职务犯罪追逃追赃的接力棒从检察机关递到了监察机关手中。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机关既负责承办职务犯罪追逃追赃案件,又承担统筹协调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职责,如何发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有力推进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是摆在海珠区纪委监委面前的一大考题。

为当好追逃追赃工作的优秀“答卷人”,确保监察体制改革后工作不断、力度不减,海珠区纪委监委先后制定《海珠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海珠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等制度,探索与区公安、检、法等有关政法部门建立信息沟通、分析研判、协作配合、联席会议等机制,并成立办理留存案件协调工作小组,统筹安排熟悉案情的转隶干部以及业务骨干专司负责,确保工作衔接有序。

高效顺畅的协作机制为发挥制度优势、提升治理效能提供了坚实保障。追逃追赃工作开展以来,海珠区纪委监委多次召开多部门对接会,对包括黄启机在内的在逃人员大起底、再核实,全面摸清底数,并制作案件台账,逐一细化工作措施,实施动态管理。在此过程中,海珠区纪委监委掌握了黄启机虽人在境外,但仍实际控制广州市内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经营活动等相关重要信息,为因案综合施策、打破案件停滞状态打下坚实的基础。

搭建普法释理“桥梁”,刚柔并济打好“组合拳”

疫情期间,海珠区纪委监委步履不停,不断加大力度排查信息,针对黄启机潜逃时间较长的案件情况,采取“打草惊蛇”方式,灵活运用法律震慑、亲情规劝、政策感召等手段措施,向外逃人员释放信号、持续施压。

根据前期摸排成果,办案人员前往黄启机实际控制的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走访黄启机的姐夫——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过与其亲属的正面接触,办案人员与外逃人员搭建起了沟通的桥梁纽带,一方面,深入宣讲当前反腐败工作形势和宽严相济的政策,严肃分析传递主动投案和抓捕归案的不同后果,对其形成法律威慑,另一方面,在刚柔并济上下功夫,在坚持原则、坚持立场的基础上,讲章法、把火候,耐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减轻黄启机及其亲属对涉法涉刑案件的心理负担,鼓励其主动投案。

“宽严有度的普法释理和人文关怀,令黄启机逐渐转变思想认识,一步步坚定了主动投案的决心。”海珠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林郁青介绍道,2020年5月底,黄启机主动与海珠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表明主动入境投案的意愿。

冲破疫情不利“桎梏”,为历时三年追逃写下“句号”

“无论逃得多远,身上背负的罪责始终令我日夜不安,纪检监察机关的规劝最终让我下定了决心要回来投案。”时隔3年再次踏上熟悉的土地,黄启机松了口气。

时值常态化疫情防控时期,海珠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做通黄启机的思想工作后,立即向上级追逃办请示汇报,主动与海关、出入境、边检、疫情防控办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入境政策和流程规定,实时关注境内外相关疫情隔离制度。

2020年8月,在广州市纪委监委的大力协调和海珠区纪委监委追逃部门的努力下,经与深圳市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隔离酒店辖区派出所沟通协调,黄启机由深圳湾口岸入境,根据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被送入隔离酒店,在深圳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待隔离结束后接受进一步处置。

“我们将努力为每一件职务犯罪在逃案件画下‘句点’。”海珠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张恩铭表示,海珠区纪委监委将始终保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以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定力耐力,在新的起点上高质量推进追逃追赃工作,不断释放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坚定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