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珠区纪委监委对朱泽玲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泽玲在任江海街道环监所所长期间,利用负责环监所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某环保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承接江海街道的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和清运服务等业务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58.7万元,并占为己有。
朱泽玲身为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触犯国家法律规定。2020年1月,朱泽玲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