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海珠区纪委监委对海珠区科工商信局移送的海珠区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质安部副经理冯浩明严重违纪案进行了审理。
经审查,冯浩明身为共产党员,本应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却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2020年12月,冯浩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