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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区委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来源: 海珠区纪委监委
  • 2021-06-17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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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0日至7月24日,广州市区委巡察第7组对我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8月18日,市区委巡察组向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委立即召开班子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机关部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认真对照巡察组意见,正视问题、端正态度、全面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团区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整改工作。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制定方案。我委认真担负主体责任,迅速制定了巡察整改实施方案,将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逐条梳理,分解为27项具体整改任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经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下发实施,同时要求各部室和下属单位针对共性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推动整改落实。

三是坚持立行立改,建立长效机制。我委始终将整改落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团区委书记、班子成员分别就牵头事项专题研究落实,对明确“即改”的事项抓紧整改、仔细把关落实情况,通过专题谈话、专项督查、召开推进会议等形式加强督导。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履行工作职责主观能动性不强

1.针对团区委对基层团组织未按《团章》换届和团干配备不规范等问题没有及时督导整改、对团干培训缺乏针对性,没有对智慧团建系统制定使用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我委已于2020年6月30日按照《关于规范做好基层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团穗办〔2019〕4号)的有关规定,分别向区公安分局团委、区人社局团委所在党组织发出《团的基层委员会换届提醒》。其中区人社局团委因符合资格人选不足,未能在2020年下半年进行换届,现已选配、酝酿合适人选,拟于2021年6月上旬进行换届。区公安分局团委拟于2021年6月初召开团员大会,完成团组织换届工作。

(2)在本次街道改革中,区委编办明确了团干部按章程设置的要求,2020年11月9日,18条街道“三定”方案正式印发,明确团工委专职书记(副书记)设置,团区委按照团干部协管原则,参与到专职团干的选拔任用过程。

(3)已向全区18条街道团工委下发《广州共青团基层团务工作指南》,包罗了基础团务的方方面面,发放近千册《团支部(书记)工作手册》和电子版《智慧团建系统应用培训》,供团支部日常使用。

2.针对“青年联合会从2010年至今没有按章程进行换届”的问题:

整改情况:

按要求制定区青联换届筹备工作方案,面向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发函征求区青联委员建议人选,完成相关人选征集、考察、征求意见、公示的流程,并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区青联第四届一次全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区青联主席、副主席和常委。

3.针对青年地带项目招标合同内容和服务形式没有根据具体工作进行调整的问题:

结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上级团委的重点工作部署,召开区社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调整2020-2021年度服务周期的“青年地带”服务协议,制定新一年度的工作要点及计划。

4.针对团区委未能利用好上级部门划拨的专项工作经费开展相关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按区财政局有关通知文件要求,对我委财政代管户历年留存的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已统一上缴区财政局统筹;

(2)对本年度上级部门划拨的专项经费,由经费使用部门做好规划管理,合理编制预算,对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分工,做到权责分明,责任到人。办公室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及时掌握项目进度,项目负责人每季度在书记办公会上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

(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办法不多

1.针对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

(1)组织新媒体团队为区内企业提供免费招聘岗位发布及宣传服务8期,累计发布岗位683个,帮助企业解决人员招聘难题。链接华图教育等培训资源,为应届毕业生提供免费的考公考研、求职面试培训。

(2)开展“筑梦计划”“展翅计划”大学生实习项目,在“展翅计划”平台上发布实习岗位300个,与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合作,定向推荐30余名大学生到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实习,还与区人社局一起走访动员区内互联网企业为已毕业大学生提供见习岗位。

方面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重大的事项决策不严谨,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

1.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共青团海珠区委员会工作会议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细化会议决策、会议记录、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和督办等各项要求;

2)强化制度执行。强化重大事项的会前请示、审批、会议讨论的过程管理,对形成的会议纪要呈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发至与会人员,确保会议纪要的准确性,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对相关审批文件、会议纪要等重要文件做好归档整理。

3)主动接受监督。加强与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对接,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书记会议重要议题,加强对我委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监督,及时提醒纠正违反相关规定情况。

2.针对社会服务项目监管不到位,没有履行好对购买服务项目财政状况定期审核的义务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强项目审计。我委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青年地带”等重点购买服务项目财务状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3大类11个问题,已督导项目承办机构全部整改到位;

(2)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严格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强化服务过程、服务质量、服务时效和资金使用动态跟踪,落实全过程的督查指导、日常检查、绩效评价及整改落实等工作开展。

3.针对项目服务采购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开展干部谈话提醒。针对“青年地带”素社社工站装修工程承接公司资质问题,时任该项目的分管领导在团区委书记会及党支部会上作检讨发言;书记班子对该项目相关的科长、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

(2)修订合同协议。针对2019年“青年地带”项目招标后签约工作出现的疏漏,书记班子对经办人进行谈话提醒及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与承接机构沟通,重新修订协议书,确保协议书内容与招标书一致。因新冠疫情影响及经费缩减,2020年项目指标根据经费缩减比例在招标书所定指标上再次进行调整后签署补充协议,承接机构如期完成协议修订后的相关指标并通过项目终期评审;

(3)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团海珠区委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制度,规范审核程序,确保每个公文处理环节审核留痕、把关到位。重大项目相关的协议文件,领导审签后,项目负责部门要进行校核,经校核无误后,方可登记挂号,交付印制。印制的文件须经再次进行审批流程,经办公室负责人校核把关,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无误后方可加盖印章。

(二)资金使用不规范,财务管理不严格

1.针对工作经费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经核查,该项经费未做到“专款专用”主要由于我委财务经办人员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意识不强,在账务处理上不规范,科室负责人审核把关不严所致。团区委书记班子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财务经办人员分别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要求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细化财务报销要求、提高财务工作的准确性。

2.针对费用报销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做好规范自查。组织相关科室对2018-2019年的会计凭证进行情况核查,对所有不规范的报销餐票按要求一一补充明细记录、发放签收记录、误餐人数信息等,督促各科室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2完善财务管理支出制度。修订完善《团海珠区委财务支出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对于加班食品财务报销的程序、原始凭证的标准要求,加强对支付款项的监督管理;

3加强制度学习。结合团区委“思享会”定期召开学习会议,对全体干部职工深入解读现有规章制度尤其是内控制度,确保制度学习常学常新。

第三方面问题,聚焦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一)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1.针对制度修订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团区委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建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定期在书记会议、党支部大会进行专题研究。完善单位制度汇编,明确各项制度的执行时间,并正式行文印发全体干部学习掌握。对于制度的制定及修订,严格执行会前呈批审核、会议讨论通过、正式行文印发等流程;

(2)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落实好“三会一课”,做好过程记录。丰富学习形式,探索互动式党课,鼓励每个党员讲感受、谈体会、受教育,形成上下互动、思想交流的良好氛围。通过组织生活会增强党支部凝聚力,鼓励党员间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互促互进。

(二)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谨,干部管理监督不到位

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强组织人事业务学习。继续将组织人事工作政策法规列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全体干部尤其是人事干部对选人用人政策法规的学习,按要求参加区各项人事工作业务培训,做到对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熟练运用;

2)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坚持选人用人基本原则,提高民主监督质量,提高选人用人水平。进一步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和执行。

2.针对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

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修订完善《团海珠区委因私出入国(境)管理制度》,明确登记备案人员范围、证照类型,细化证件管理和使用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的日常审批、报备管理。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实

1.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强压力传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每季度在书记会上集中研究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全面履行职责和任务的自觉性,加强对内容学习、制度执行和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问题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形式,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用好谈心谈话手段,健全干部谈心谈话常态化机制,全年开展干部谈心谈话30次,达到沟通思想、促进团结、推动工作、凝聚人心的目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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