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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审批管理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宣传教育、政务公开、信息、督查督办、综治维稳、信访、提案议案、安全、保密、应急、后勤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本部门和受上级部门委托的行政审批和备案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统计等工作。

社会救助科

  负责组织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以及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参与中央、省、市和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建设及管理,牵头推动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供养、保护以及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承担儿童收养登记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和标准,并指导相关管理机构工作。组织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养老服务科(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老龄事业发展。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按权限拟订并协调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中共海珠区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协助做好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行政区域界线勘界工作,调处边界争议,按权限承担地名、住宅类小区、建筑物等命名、更名和销名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区划和地名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承担中共海珠区社会组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开展除行业协会商会之外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按权限负责社会组织的管理、监管执法工作,承担社会组织信息、档案管理工作,受理有关社会组织的投诉举报、信访。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按权限负责慈善信托和慈善活动管理,负责区内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直属单位

  1.海珠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海珠区南田路302号海珠区婚育服务中心

  2.海珠区社区服务中心(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区民政局财务结算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佳信花园C3、C4栋二层

  3.海珠区社会福利院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6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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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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