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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12 17:25:00 来源: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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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我局工作人员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职责、条件及薪酬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者下载并填写《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扫描件及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于2019年4月30 日(星期二)前发至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邮箱hzzhujianshui@163.com ,合则约见。邮件标题请标注“姓名+应聘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工作人员”,标示不清楚或标示错误的,不予接收。若报名人数不足拟招聘岗位人数的,视实际情况予以延期。

   (二)笔试、面试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通知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它

    咨询电话:89885682(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本公告由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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