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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州市海珠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01 17:18:00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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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广州市海珠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成立于2002年8月,隶属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珠区分局,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开展城区重大规划项目的前期研究和资料搜集,规划项目设计招标的前期工作,规划管理课题调研等的技术性事务。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主要负责城市规划、市政规划与景观规划相关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2.身体健康,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者,不得报考。

5.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8月1日。

(二)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城市规划、人文地理、土地管理、风景园林(景观学)、市政工程(交通、给排水等)及相关专业。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及公文写作能力(擅长文字撰写及综合文字整理等);同等条件下,有城市规划、市政规划与景观规划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至8月18日

(二)报名方式:将报名所需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zqghbzyjzx@163.com,邮件标题请以“姓名+应聘工作人员”命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无专业技术资格则无需上传)的扫描件与个人简历。

五、录用办法

(一)资格预审

根据应聘者报送的材料情况,确定考试名单,组织考试。

(二)考试

本次招考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

按照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工资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二)考试时请带齐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核对。

(三)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019年8月1日

(联系人:洪小姐,联系电话:34380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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