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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3 16:11:38 来源:海珠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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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2020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2020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资格审查对象是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和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见附件1)。请考生根据资格审查名单自行参加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8月20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地点:广州市第五中学(海珠区南村路32号)。

  请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资格审查规定时间由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审查(不能委托他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和综合素质评估(招聘试点单位)及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请考生按照以下顺序将资格审查材料排放和装订,所有证书及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工作人员收取,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以下第1、2、3项材料必须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1.2020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2、3,分社会人员、2020年毕业生,使用只读方式打开后用A4纸单面打印,切勿修改格式和内容)。

  2.报名登记表(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的网上报名系统,在“打印报名表/准考证”处A4纸单面打印,切勿修改格式和内容,打印后签名)。

  3.考生承诺书(附件4,使用只读方式打开后用A4纸单面打印,切勿修改格式和内容)。

  4.证书及证件复印件(所有材料均要求按照1:1的比例A4纸单面复印,并按材料清单的顺序排列)。资格审查清单中未列出但在公开招聘职位表备注栏中要求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材料也须一并提供,请报考此类职位的考生注意。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本次资格审查严格按照《2020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执行。考生务必认真对照条件,确认符合上述公告规定的条件后再参加资格审查。各种证书、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不能用其他证明材料代替。现根据近期考生咨询的情况提示如下:1.凡是不能出具相关证书原件的(尽管已经通过考试或已在网上公示的),均属不符合资格条件;2.如户口属集体户口,无法借出的,须由户口所在单位在户口簿地址页、本人页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3.2020年毕业生的学业成绩单须加盖所就读高校的教务处公章。

  (二)请考生提前了解资格审查地点的交通等情况以保证按时到达。

  (三)通过招聘非试点单位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参加面试通知书》;通过招聘试点单位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参加综合素质评估通知书》,并按招聘试点单位通知要求参加综合素质评估,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将于2020年8月下旬进行,面试通知于8月21日(星期五)下午17:00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海珠区政府门户网海珠动态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公布。

  通过招聘试点单位综合素质评估进入面试的名单于2020年8月24日(星期一)下午17:00后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专栏(http://www.qgsydw.com)公布。

  请考生及时留意网上通知。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凭《参加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四)社会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可暂不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但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必须提供,否则不能录用。

  五、参加资格审查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粤康码(或小程序“穗康”)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穗)方式等情况。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或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资格审查。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资格审查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症状、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提供资格审查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三)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资格审查承诺书》(见附件5,请考生自行打印填写)参加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疑似症状、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资格审查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四)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资格。

  (五)由于参加资格审查人数较多,资格审查地点附近无法提供机动车停放场地,考生机动车一律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现场,请务必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附件1:2020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0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社会人员).doc

  附件3:2020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2020年毕业生).doc

  附件4:考生承诺书.doc

  附件5: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资格审查承诺书.doc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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