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珠区总工会关于印发《“匠心筑梦,创新海珠”2017年海珠区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相关竞赛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海珠区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激励广大职工积极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推动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海珠区各行各业持续发展,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珠区总工会定于2017年9月至11月期间,联合举办2017年海珠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匠心筑梦,创新海珠”2017年海珠区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职工和相关从业人员踊跃参加。
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海珠区总工会
2017年9月1日
(区人社局联系人:梁丽莎,电话:34044093;
区总工会联系人:梁倩茗,电话:89088752)
“匠心筑梦,创新海珠”
2017年海珠区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相关竞赛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海珠区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激励广大职工积极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推动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海珠区各行各业持续发展,定于2017年9月至11月期间开展海珠区职业技能竞赛。为做好赛事组织工作,制定组织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海珠区“十三五”规划目标,在全区职工中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以交流经验、切磋技艺、提升技能、培养选拔优秀技能人才为宗旨,促进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企业职工队伍能力素质,培育新时代精益求精的“海珠工匠”,为建设创新之区、国际商贸交往中心区、生态文明示范区、文化名区、幸福美丽海珠而努力奋斗。
二、竞赛主题
匠心筑梦,创新海珠
三、组织架构
(一)主办单位: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珠区总工会
(二)承办单位: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
海珠区工会发展服务中心
广州益武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海珠区工会服务进企业项目组
各街道
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四)本次竞赛成立组委会,负责统筹管理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于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1.竞赛组委会
主 任:区人社局局长 王 伟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彭伟春
副主任:区人社局副局长 周 樱
区总工会副主席 关 穗
委 员:区就业培训中心副主任 卢白羽
区就业培训中心副主任 梁丽莎
区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余 缘
区总工会主任科员 屈 明
区就业培训中心职员 杨秋子
区工会发展服务中心职员 梁穗光
2.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卢白羽
副主任:梁丽莎、屈明
成 员:李杰雄、杨秋子、梁倩茗
根据赛事安排,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分别设赛务组、命题和考务组、裁判组、仲裁组和后勤组。
(1)综合宣传组:负责编印宣传资料;起草领导讲话稿、主持稿、裁判员誓词、选手代表发言稿等;筹办竞赛启动仪式和表彰会;竞赛奖状、证书的发放;协调竞赛相关工作。
组 长:杨秋子
组 员:梁倩茗、李畅、霍华远
(2)竞赛组:负责竞赛活动的考务工作;选手报名和资格确认工作;竞赛设备、用具、材料的落实;竞赛场地布置;竞赛评委组织、记录及赛务安排;组织召开竞赛领队和评委会议;做好竞赛成绩的录入、审核和发布工作;赛场秩序保障等。
组 长:梁丽莎
组 员:李杰雄、孟祥晖、文泽盟
(3)命题组:负责制定竞赛各项目的技术标准文件和命题工作,委托竞赛项目专家组制定并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批后实施。
(4)裁判组:裁判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派,负责竞赛的裁判工作,保障竞赛的公平、公正。
(5)仲裁组:负责本次竞赛参赛选手对赛事的申诉和仲裁工作。
组 长:梁倩茗
组 员:各竞赛项目专家组组长、仲裁员若干
(6)后勤组:负责后勤保障工作。主要工作:邀请有关领导、嘉宾、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发布活动信息;竞赛经费的落实;竞赛期间的费用结算等。
组 长:郑秋彤
组 员:镇好、高远凤
四、竞赛项目与形式
(一)竞赛项目及名额分配:茶艺师(50人)、服装设计人员(30人)、电子商务师(20人)、会展策划师(20人)。
(二)竞赛形式:服装设计人员、电子商务师、会展策划师以个人赛的形式开展;茶艺师以个人赛和组合赛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各竞赛项目按国家职业等级标准,结合行业实际组织命题。竞赛分为选拔赛和决赛,参赛人数超过各竞赛项目上限人数的,通过选拔赛进行筛选;参赛人数在各竞赛项目上限人数(含)范围内的,直接进行决赛。
五、参赛选手资格和条件
会展策划师、服装设计人员、茶艺师、电子商务师参赛选手资格和条件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年满22周岁以上,已取得本工种四级证书;
(二)中职、中技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2年以上;
(三)本职业(专业)工龄满6年以上;
(四)取得对口专业助理级以上职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二级实习指导老师以上职称;
(五)取得相关职业(工种)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六、竞赛与培训时间、地点
(一)选拔赛
1. 茶艺师(高级)
时间:2017年10月30、31日
地点:琶洲·国茶荟
地址:广州市新港东路1066号
2.服装设计人员(高级)
时间:2017年10月21日
地点: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初定)
地址:海珠区上渡路雅乐街9号
3.电子商务师(高级)
时间:2017年10月15、16日
地点: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初定)
地址:海珠区上渡路雅乐街9号
4.会展策划师(高级)
时间:2017年10月14日
地点: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初定)
地址:海珠区上渡路雅乐街9号
(二)赛前培训
1. 茶艺师(高级)
时间:2017年11月7日
地点:益武茶学院(初定)
地址:海珠区新港东路1066号国茶荟二楼
2.服装设计人员(高级)
时间:2017年10月24日
地点: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初定)
地址:海珠区上渡路雅乐街9号
3.电子商务师(高级)
时间:2017年10月22日
地点: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初定)
地址:海珠区上渡路雅乐街9号
4.会展策划师(高级)
时间:2017年10月17日
地点: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初定)
地址:海珠区上渡路雅乐街9号
(三)决赛
1. 茶艺师(高级)
时间:2017年11月16、17日
地点:琶洲·国茶荟
地址:海珠区新港东路1066号
2.服装设计人员(高级)
时间:2017年11月11日
地点: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初定)
地址:海珠区上渡路雅乐街9号
3.电子商务师(高级)
时间:2017年11月5日
地点: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初定)
地址:海珠区上渡路雅乐街9号
4.会展策划师(高级)
时间:2017年11月4日
地点: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初定)
地址:海珠区上渡路雅乐街9号
(四)总结表彰大会(各项目获奖人员技术展示及比拼)
时间:2017年11月25日
地点:琶洲国际会展中心C区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980号
七、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根据竞赛内容,在各工种参赛选手中各评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人),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人),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人),优胜奖6名(奖金300元/人)。
(二)荣誉称号授予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加强技能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穗劳社函〔2008〕1621号)和《广州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三个重大突破”劳动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穗工发〔2013〕14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选手,由区人社局申报广州市人社局“广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由区总工会申报广州市总工会“广州市技术创新能手”称号。
(三)职业资格证书颁发
属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和“广东省收费目录清单”中的竞赛项目,竞赛选手的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者,依照广东省物价局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用,由市人社局核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职业资格晋升
对赛前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竞赛理论和实操成绩均合格,并获得“广州市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可申报本工种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八、竞赛程序
(一)报名办法:根据竞赛要求,填写《2017年海珠区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附件1),提交参赛选手身份证、职业资格证、学历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大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如符合上述“五、参赛选手资格和条件”第三项条件的,须提交工龄证明(附件2)。报名地点:海珠区就业培训中心(海珠区上渡路雅乐街9号二层鉴定部,电话:89627646)。截止报名时间:2017年9月30日。符合条件的参赛选手免费报名。
(二)资格审核:竞赛组委会依据报考条件,对报送的参赛选手资格进行认真审核。
(三)制发参赛证:参赛证由竞赛组委会统一印制发放。
(四)竞赛方式:竞赛分选拔和决赛,考核内容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两个阶段具体要求详见相应项目的竞赛技术文件。
九、裁判组织
由竞赛组委会聘请各工种行业内专家组成竞赛裁判组,负责竞赛评判工作。
十、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组提出。仲裁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尽快将处理意见向当事人反馈。
(二)仲裁
1.为保证竞赛顺利进行,保证竞赛结果公平、公正,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下设的仲裁组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十一、竞赛经费
本次职业技能竞赛的经费,由主办单位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共同承担。各有关单位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为竞赛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附件:1. 2017年海珠区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2.工作年限证明
附件1
2017年海珠区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参赛工种:茶艺师□ 服装设计人员□ 电子商务师□ 会展策划师□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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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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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履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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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意见 |
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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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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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名工作需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2
工作年限证明
姓名: ,身份证号: ,现申请参加_______________(职业/工种)____级职业资格考试,从事本职业工作共 年,工作简历如下:
起止年月 |
单位名称 |
单位所在市(或县) |
从事何种 岗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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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知晓本职业(工种)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本次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工作履历真实,如有虚假,愿意接受被取消申报资格、已参加考试则被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已获得证书则被注销证书数据检索及职业证书资格的处理。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该考生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单位(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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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格内考生、经办人应签全名,单位应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2.此证明仅作报考职业资格证书凭据,不作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