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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全局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保密、公文处理、督办、宣传教育、信息、会务、接待、信访、提案议案、综治维稳、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政务公开、档案、政府采购、安全保卫、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实施管理、绩效评价、内部审计等工作。

综合统计科

  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综合性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建议,起草重要文稿。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地区生产总值及有关领域、有关区域、有关产业和行业的增加值,进行相关统计分析和研究。搜集、整理、汇编国民经济统计资料,编辑统计月报、统计年鉴和统计公报。负责统计数据公布,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经济、劳动工资、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对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开展统计监测和评估。搜集、整理广州市属各区的主要经济指标对比分析材料,定期向区委、区政府及各部门提供。配合开展全区服务走访企业工作,提供企业相关背景材料。

专业统计科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地方统计方法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农业、工业、能源、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劳动工资、科技、行政事业、住户、劳动力、其他服务业等专项统计调查。对各专业统计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开展各专业统计分析。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等重大普查和调查活动,协助上级开展各专业抽样调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规范和管理区属各部门所制定的统计标准、统计调查表。依法审批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实施全区统计自动化系统建设。组织开展基本单位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全区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街道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和组织全区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由中央、省、市、区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负责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和统计违法案件,办理涉及统计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指导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

其他

  (一)广州市海珠区统计调查队,正科级。主要任务:负责组织完成全国统一部署的普查工作,完成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定期、不定期统计调查任务及专题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经济社会等专项统计调查,进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咨询意见;负责各街道“在地”统计的联系指导工作;承担全区基本单位经常性统计调查;受上级统计部门委托,查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广州市海珠区服务业统计调查中心,正科级。主要任务:负责对本区域内服务业进行统计调查;建立服务业抽样调查体系;制订调查样板轮换制度;对服务业个体户进行统计调查;分片指导、监督各街道统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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