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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纪委委员职责分工

发布日期:2018-12-29 09:59:00 来源:海珠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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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6日,经局机关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机关纪委委员职责分工如下:

  林文:机关纪委书记,主持和领导机关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局机关党委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纪律、相关法规和局党组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召集机关纪委会议,安排和总结纪律检查工作,讨论、决定纪律检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负责检查落实机关纪委决议;向区纪委、局党组和机关党委请示汇报纪律检查工作,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相关事项;组织、协调、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组织机关纪委委员、纪律检查工作人员学习和培训,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纪委对违纪举报问题的立案及组织处理,组织调查和处理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审定处分决定等工作。

  唐晓玲:机关纪委副书记。协助机关纪委书记处理机关纪委的日常工作。机关纪委书记不在时,主持机关纪委的日常工作。

  苏建伟:负责作风建设工作。

  贺 雷:负责组织开展党内监督工作。

  黄仲航:负责检查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

  黄 敏:负责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

  翟崇来:受理信访、控告、申诉和查办案件及纪委日常工作的组织落实。

                                   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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