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其一家五口于2020年1月17日飞往珠海游玩2日,1月21日从珠海坐高铁去广州
发布日期:2020-02-06 12:43:39
来源: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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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市民反映其一家五口于2020年1月17日飞往珠海游玩2日,1月21日从珠海坐高铁去广州,当日入住上述酒店因是湖北人士被隔离。现已隔离17日,期间没有出现发热情况,医院也开具解除隔离证明。现酒店不予其一家五口继续居住,各种为难,从1月28日开始起就没有继续打扫卫生。近日测体温,其小孩体温37.1摄氏度,属正常现象。但物业半夜打电话要其带小孩去医院开证明,如出现发热要强制拉去隔离。酒店方面的态度很差,其非常不满。其也想等城市解封早点回湖北城市,现安安静静待着酒店隔离,但酒店却驱赶其,其希望能够得到政府帮助,让其一家五口能够得到酒店的正常对待,安心度过该疫情。
留言时间:2020年2月3日
答复内容: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琶洲派出所社区民警已为投诉人及嘻哈商务公寓双方进行沟通,按照投诉人一家五口的健康状况及现阶段广州市关于对冠状病毒防疫要求,已协商让诉求人陈女士一家继续居住在嘻哈商务公寓进行自我隔离, 待疫情缓解后再另行选择。
答复时间:2020年2月5日
答复单位:海珠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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