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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在线访谈:关于海珠区企业、专业市场复工复产复市及《海珠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政策》解读的访谈问答

发布日期:2020-02-26 10:44:54 来源:海珠区科工商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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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提问:我是开美容院的,什么时候才能复工复产?

  海珠区科工商信局:截至目前(2月24日),根据2月20日发布的海肺炎防控办〔2020〕17号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明确企业复工复产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辖区内日租房、民宿和小旅馆等场所,以及棋牌、沐足、桑拿、游戏厅、卡拉OK、封闭美容健身、网吧、游艺场所等经营场所,城中村内制衣厂、作坊、仓库等场所以及其他密闭不通风的经营场所按照《海珠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的通告》的要求执行,即复工时间延后,未有新通知前不得复工。


  网友提问: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这类公共场所开放吗?

  海珠区科工商信局:旅行社团队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业务,继续暂停;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公共服务场所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文旅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审慎复工复产。


  网友提问:我公司是做会展策划的,复工复产需要什么手续?

  海珠区科工商信局:按照最新的海肺炎防控办〔2020〕17号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明确企业复工复产相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除刚刚所提及的不允许复工、审慎复工的类型企业外,其他企业按照《广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防治组关于印发<广州市企事业单位复工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穗卫肺炎防控函〔2020〕120号)要求,并落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自行确定复工复产时间,无需报备。


  网友提问:中大布匹市场什么时候复市呢?

  海珠区科工商信局:根据广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分级管理要求和海珠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要求,中大布匹市场复市需视疫情防控态势而定,可有序做好复市的前期准备。


  网友提问:那其他专业批发市场可以复市吗?

  海珠区科工商信局:按照海珠区科工商信局2月22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海珠区专业批发市场复市工作指引的通知》规定,除布匹市场外,其他专业批发市场可在区科工商信局和属地街道的指导下,积极组织有序复市。


  网友提问:我们是专业批发市场的物业管理公司,如何做好复市的前期准备?

  海珠区科工商信局其他专业批发市场要按照《广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防治组关于印发<广州市企事业单位复工的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要求,在落实疫情防控“五个到位”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措施的前提下,提前1天向区科工商信局和属地街道告知复市时间,区科工商信局和属地街道将到场指导开展防控工作。


  网友提问:我的门市受疫情影响一直无法营业,这几个月的租金会有减免么?

  海珠区科工商信局: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用于线下商业实体店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以及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企业,减免2020年2月份和3月份物业租金。


  网友提问:听说缴税纳税可以延期,那税款最长可以延期多久缴纳?

  海珠区科工商信局: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且符合条件的企业中小微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中小微企业,优先核准延期缴纳税款。


  网友提问:我们公司受疫情影响这几个月没有收入,政府有什么帮扶政策解决我们的资金困难么,对于后续融资、贷款有什么扶持吗?

  海珠区科工商信局:引导区内各类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融资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搭建政银企融资快速对接平台,鼓励区内各类金融机构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推出抗疫专项信贷产品,通过调整还本付息方式、延长贷款期限或无还本续贷等方式给予本息还款宽限;鼓励区内金融机构建立从项目受理到贷款发放全流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快批快放,创新普惠金融服务模式。


  网友提问:海珠区在减免租金、延长缴税纳税之外还有其他的扶持企业的措施吗?

  海珠区科工商信局:《支持企业政策》对企业扶持体现在租金减免、推优推先支持、延期缴纳税款、复产用工保障、生产保障、金融支持、攻关奖励、稳增长奖励、服务支持、加快有关财政资金申拨等十个方面。


  网友提问:您好,我是用人单位方,在复工复产期间有没有具体的帮扶措施呢?

  海珠区科工商信局:对于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延长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政策实施期间,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累计为区中小微企业介绍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员工超100人的,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每家机构最高补贴5万元。

  对符合不裁员少裁员等条件的参保企业,可按政策规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


  网友提问:请问作为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防疫物资的企业,政府有什么奖励吗?

  海珠区科工商信局:对生产疫情防控重要物资(包括药品、红外测温仪、口罩、防护服、医用手术衣、护目镜)且2019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区内骨干工业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产值增速10%以上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2020年2月29日前在区内购置生产设备、生产原料,完成厂房及车间技术改造的生产疫情防控重要物资(包括药品、红外测温仪、口罩、防护服、医用手术衣、护目镜)的工业企业,经区相关部门认可备案的,自2020年2月起减免2年租金。并支持区属国有企业为上述工业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3年免息借款。

  对于获得市工信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重要物资生产保障奖励的企业,给予50%的配套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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