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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纪检监察室坚持“三督查”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保障监督

发布日期:2020-02-12 16:40:2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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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纪委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及要求,区财政局纪检监察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自身职责,以抓好“三督查”为重点,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监督保障工作。

       一、加强疫情防控财政资金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

       为督促各科室、中心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局纪检监察室在每日向业务科室了解掌握疫情防控财政资金保障工作进展情况,督促科室及时依规做好资金审批调配等工作的同时,通过召开督促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职责专题会议,分批组织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和廉政监察员学习市纪委《关于白云区有关党员干部疫情防控失职失责典型问题的通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认真对照检视问题,做到既灵活高效保障防疫资金及时到位,又坚持依法依规程序规范,确保有限的财力资源用到实处。截至2月12日,我区共安排防疫专项资金1641.73万元,其中计划用于购买防疫用品物资1122.83万元,其他支出518.90万元。

       二、加强干部职工在岗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按照区纪委关于强化对各级各部门值班、外出报备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的要求,局纪检监察室切实加强对局内干部职工在岗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擅离职守、贻误工作行为。通过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分别对局机关和龙骧大街办公点的人员到岗情况、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人员脱岗问题,龙骧办公场所能够严格落实入门测量体温、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加强防疫物资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为确保本局领用的各类疫情防护用品做到规范有序管理,防止发生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控物资等违纪违法问题,局纪检监察室开展了对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制定了《区财政局疫情防控物资使用管理情况检查表》,重点对物资的领取来源、申领登记、库存保管等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将坚持不定期抽查防疫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真正让每份物资都能“好钢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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