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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20 17:48:33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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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广州市海珠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3年6月,广州市正式印发实施新修订的《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23〕10号),其中第五章第十四条明确“各区依据本办法组织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或办事指南”。为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保障,加快集聚高端产业人才,促进区域引才引智,结合本区实际,海珠区人社局制定《广州市海珠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问:《实施细则》的主要变化有哪些?

答:在《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申领条件的基础上,经征求主管部门的意见,结合海珠区实际,对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条件进行了扩充,形成了具有海珠特色的人才绿卡B卡申领条件。主要表现在:

一、延续原有的“在相关单位任高层管理或骨干技术岗位的人员”,但将第二类单位的表述由“海珠区总部企业”微调为“海珠区总部企业或者都市工业、专精特新、挂牌上市、高新技术、集成电路、产业互联网及会展业等重点扶持产业企业”。

二、因原有的《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海珠创新岛“1+6+1”产业政策体系文件(修订版)的通知》(海发改规〔2019〕3号)目前已失效,将原有的“产业领军人才和产业精英”条款调整为“海珠区有关政策支持的人才”。

三、增加“对海珠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或符合海珠发展需要属于海珠区急需紧缺人才,经海珠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可以适当放宽申报条件的人才。”的兜底性表述。

问:《实施细则》的亮点在哪里?

答:《实施细则》以《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为依据,结合海珠区实际情况制定,有明确的制定依据,为人才绿卡持有者在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购车等方面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待遇,较好地解决了市外人才特别是港澳人才在穗发展的后顾之忧。《实施细则》对海珠区人才绿卡申领条件、申领流程、审核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程序完整,操作性强,有利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发挥人才绿卡制度集聚高端人才、营造人才创新创业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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