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要闻

关于参加2022年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2-02-22 15:21:59 来源:海珠区
分享到:
浏览量:-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21〕7号)以及《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的规定,申请人凭积分可按规定为随迁子女申请公办小学一年级或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位)。

  有意参加2022年度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来穗人员可于2022年4月1日前,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请(或调整)积分,确保申请积分入学时已拥有核定积分申请人拥有核定积分,符合2022年海珠区积分制入学实施细则的申请条件,才能申请本年度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制入学的具体申请时间及实施细则将于2022年4月通过“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aizhu.gov.cn/)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广州海珠发布”公布,敬请留意。

积分注册和登录指南.png

  积分注册和登录指南

积分申请指南.png

   积分申请指南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