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要闻

海珠区关于进一步强化各类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4-11 15:00:05 来源:海珠区
分享到:
浏览量:-

海珠区关于进一步强化各类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减少因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蔓延,现就强化全区各类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等)、电影院、室内体育场馆(健身房、室内游泳池、桌球厅等)、酒吧、剧院、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足浴店、美容按摩院、洗浴中心、室内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密闭半密闭场所于4月12日至4月18日暂停营业。

  二、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于4月12日至4月18日暂停堂食服务,可提供到店自取、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服务,加强食品外卖配送安全管理。单位内部食堂(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厂、工地、企业等食堂)实行测温、扫码、亮卡进场、减量分批分时段就餐、单向就座、挡板分离或打包自取等防疫措施。

  三、扎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减少人员集聚,严格控制活动、会议规模,会议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不组织大型活动。

  以上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请广大居民朋友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持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配合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1日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