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设立娱乐场所的公示(星之海)
2023-01-18 14:50:43 来源: 海珠区文广旅体局
广州市星之海休闲娱乐中心向我局提出拟在广州市海珠区逸景路278号501铺自编5A002号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2月17日:
申请企业:广州市星之海休闲娱乐中心
场所地址:海珠区逸景路278号501铺自编5A002号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20-34269660
传真号码:020-34269660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628号二楼
邮政编码:510230
广州市海珠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