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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党校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1-17 10:57:05 来源: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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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区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3月27日至5月24日,市区委巡察第22组对我校进行了巡察,6月14日巡察组召开巡察反馈会,就巡察情况向我校进行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区委领导和党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校巡察整改工作。6月17日,时任区委副书记、区委党校校长潘瑞雄同志到党校指导召开校委会,研究确定整改方案,部署整改工作。7月31日,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党校校长马红安同志参加区委党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党校全体教职工,提高站位,在巡察整改基础上,全面工作有突破,在管理上做到进一步团结,形成合力。党校领导班子团结一致,以身作则,俯下身子,带头抓整改落实。反馈会结束后,区委党校迅速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校长谢文洪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负责领导和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及时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有效推进。常务副校长谢文洪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9次召开校委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副校长余荣彬同志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对各项整改情况逐件审定、逐项督导推进。各科室负责人对涉及本科室的问题逐项细化并落实整改措施,定期在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上向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整改进展情况。

   (二)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6月16日,常务副校长谢文洪组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同志在深入分析研究反馈问题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党校落实广州市区委巡察第22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6月17日、19日,谢文洪同志再次主持召开校委会,审议整改工作方案,强调要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整改措施,要求方案具体实在,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6月21日,区委党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动员会,全体教职工参加。会上逐条宣布党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全面启动市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6月24日,向区委巡察办上报了《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党校落实广州市区委巡察第22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三)细化台账,有序推进整改。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要求,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条细化整改措施。6月24日,根据巡察整改方案制定巡察反馈问题责任清单。全校上下针对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认真推动问题的解决。常务副校长谢文洪同志先后3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不同阶段的工作任务及时作出部署。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巡察方案要求和整改清单,实行倒计时工作制,倒推完成时限,倒逼责任落实,严格督察督办,逐项核实、逐项销号,有序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市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结合区委党校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整改时限,进行扎实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

   (一)对“党的领导弱化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围绕中心工作深入调研不足,服务意识不强。

  针对围绕中心工作深入调研不足,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3项,均已基本完成。其中,研究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需长期坚持。(1)逐步实施教科研一体化,在具体工作中贯彻“教学出题目,科研做文章,成果进课堂”原则,促进教学和科研良性循环。7月底,组织召开了科研工作推进会,积极参与市区调研,结合区情撰写了《海珠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调研》和《关于提高集体经济收益用于公共事业留存比例的调研》文章报区有关领导和部门。将主体班教学热点、难点问题列为备选课题,鼓励教研人员申报,将科研情况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研究制定了《区委党校教学科研工作考核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正广泛收集意见并与区财政局等部门协调,积极争取区有关部门对党校科研工作的支持。(2)建立课题申报、立项审批、调查研究工作机制,成立了区委党校学术委员会,规范科研课题立项操作流程,制定了《海珠区委党校科研立项工作流程》。建立教师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机制,制定了《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党校教师外出授课、宣讲管理规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制定了《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党校调研管理规定》。(3)建立党校科研课题协作机制,加强内部跨部门、跨学科的协作,加强与区内有关单位合作交流,加强与区内重点企业的科研协作,开展各种形式学术研讨活动,扩大学术影响力,制定了《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党校重大科研项目决策咨询规定》。

  2.“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民主议事记录不明晰。

  针对“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民主议事记录不明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3项,已完成3项。(1)研究制定了《区委党校“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并严格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2)规范了校委会记录,将校委会记录本作为会议原始资料保存,将会议录音作为辅助资料。明确了校委会记录本需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议题、每位与会人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3)落实了各项会议签到制度,每项会议签到由专人负责。

  3.政治理论学习不严不实,学用结合不紧密。

  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严不实,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5项,已按整改方案完成了相关方案制定和学习计划修改完善工作,其他工作需长期坚持。(1)修改完善了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内规章制度为重点,结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党校工作,突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学习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大事件。(2)规范了学习管理。落实了学习签到制度,在集中学习开始前组织全体中心组成员签到,并统一保管签到表。完善学习记录,由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负责,收齐学习笔记,呈校主要领导签阅。(3)丰富学习形式。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主题研讨、上党课、撰写学习心得、实地调查研究等方式开展学习。(4)坚持学用结合,促进工作发展。研究制定了《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党校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实施方案》。(5)组织各科室完成半年年工作总结,对下半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4.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意识不强,重大项目推进不力。针对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意识不强,重大项目推进不力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3项,已完成2项,另有一项也基本完成。(1)修订完善了《校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确保做出的每项决策都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确保研究决策的科学性、时效性,并在日常工作中长期坚持。(2)加快各项工程项目建设。校史馆建设已进入最后收尾阶段,主题雕像已安装到位,红色文化长廊和党史馆已按程序完成了前期招标工作,正在完善设计施工方案。

  《城市社区教育》一书已按整改计划于7月底完成一稿校对,8月中旬完成二稿校对,8月底完成三稿校对,目前已出样书。由于书号申请周期长,预计 10月份才能审批下来。

  5.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不及时、不全面。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4项,已完成4项,这四项措施都需要长期坚持。(1)科学设置培训班教学内容。已在主体班中,全部安排意识形态内容方面的课程。在党校与其他单位联合开办的各类培训班中,有条件的(培训时间较长)均安排意识形态内容方面的课程。各类培训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培训图片或信息提交信息科存档。(2)筹备高质量的意识形态方面课题。已组织教研部深入研究,精心打造意识形态方面高质量课题,实现了意识形态专题进课堂、进科研。(3)健全教师外出宣讲报备制度。严格落实批准、审查和备案程序,制定了《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党校教师外出授课、宣讲管理规定》。(4)加强校互联网站等宣传载体管理。及时更新了校互联网站内容,完善审批和校对流程,对挂网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校对,信息部每周对网站进行一次检查维护,严防意识形态安全事故。

  (二)对“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6.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3项,已完成3项,且需长期坚持实施。(1)规范民主生活会记录,在上交机关工委前留存记录复印件;(2)落实了机关党委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签到制度,党费按月收缴。(3)制定完善区委党校党支部工作暂行办法,每月相对固定2个半天为主题党日活动,研究制定了《区委党校党支部工作暂行办法》。

  7.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不到位。

  针对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1项,已完成。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相关规定,已结合主题党日活动于7月12日下午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相关文件。今后每年接到上级党委部门关于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后,党校机关各党支部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的研究制定,报校机关党委讨论通过后,严格按程序抓好各个环节工作的落实,并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的记录及各类原始表格的存档。

  8. 培养和发展党员力度不大。

  针对培养和发展党员力度不大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1项,正在按计划推进。教职工党支部已指定专人负责,对尚未入党的2名教师进行重点帮带,其中一位已是入党积极分子,正在培养中,另一位正在发展中。接下来将严格按发展党员的步骤及时间安排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力争5年内实现教师全部入党。

      9.培训课程设置不科学。

   针对培训课程设置不科学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2项,已完成2项,且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长期坚持。(1)科学设置主体班教学课程。在今年上半年的教学培训中已经落实不在正课时间内安排学员自学活动或做与教学培训无关的事项的要求。(2)协调安排好联合办班教学内容。在合作办班洽谈阶段,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及时向合作方讲清楚党校教学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针对培训对象合理安排教学内容,若因工作关系不能进行全脱产学习的,可采取延长培训时间的方式,以确保培训时间、内容、人员、效果达到规定要求。

   (三)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0.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针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2项,已按要求完成并需在今后工作中长期坚持。(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责任监督。7月31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班子和领导个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抓好落实。利用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领导之间的谈话提醒和批评与自我批评,把“抓早抓小”落实到位。(2)认真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班子成员已经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对本人填报的信息进行一次自查核实。

  11.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3项,已完成3项且需长期坚持。(1)以巡察整改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由校主要领导牵头开展了一次全方位的谈话提醒工作。(2)推进了建章立制工作,从制度上规范监督责任,制定了《区委党校谈话提醒工作实施细则》和《区委党校年度谈话提醒工作计划》,正在按计划开展谈话提醒工作。(3)加强机关纪委自身建设,指定了专人负责工作台账管理,接受教职工监督,严防“灯下黑”,近期按区纪委有关通知要求,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廉洁承诺活动,由机关纪委正副书记签署了个人承诺书。

  12.落实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不力。

   针对落实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不力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4项,已完成4项,该项管理工作需长期坚持。(1)完善规章制度。在原有制度基础上,修订完善了《区委党校关于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2)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区委党校关于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并将出入境管理工作流程图放入共享文件夹供全校教职工日常学习、查阅。(3)办公室已指定专人管理出国(境)工作,严格落实出国(境)审批制度,杜绝“瞒报漏报”“先赴后补”等不良现象。(4)负责人事工作同志每半年检查一次出入境管理工作台账,上半年完成了一次清查,后期将常态化开展监管工作。

   13.执行请休假制度不严格。

   针对执行请休假制度不严格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4项,已完成4项且需在以后的工作中长期坚持。(1)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区委党校考勤及请休假管理规定》,明确教职工休假要求及享受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规定。(2)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规定要求,党校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教师的各种待遇,无特殊情况,教师正常放寒暑假。(3)严格落实了请休假审批管理制度,坚持做好日常工作日考勤登记和考勤公示,定期开展自查工作。(4)研究制定了《海珠区委党校调研工作管理规定》。

  (四)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5项,已完成5项。(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区基层减负年有关文件精神,精减会议,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办文办会相关要求,修订完善了《区委党校收发文管理办法》,抓好贯彻落实。(2)完善学校有关会议制度,将行政例会由每周一次改为每月一次,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科室会安排部署工作,分管领导视情参加,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3)根据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修订完善了党校《一把手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4)将半年考核与半年工作总结相结合,要求各科室及时总结上半年工作情况并提交书面总结材料。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通过谈心谈话听取教职工对党校工作意见建议。(5)按校委会研究决定,加强与区人社局沟通协调,解决了2018年优秀雇员名单更新问题并按要求落实了优秀雇员的相关福利待遇。

  15.超预算开支。

  针对此问题,提出整改措施2项,已全部完成。(1)对超出预算经费规定范围的开支进行了全面清退并按规定上缴至本单位财政代管资金账户。(2)校外公职人员出席活动费按要求全部清退并按规定上缴至本单位财政代管资金账户。

  16.部分办公用房和设备配置超标。

   针对部分办公用房和设备配置超标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3项,已完成3项。(1)对照《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对办公设备进行全面排查统计,对确认超标的按规定进行处理。(2)对处级干部以外的其他人员办公室超标问题,我校将行政楼5楼进行部分改造,相关科室已按要求于9月初完成了办公室搬迁。(3)对以前购置的办公设施进行分类统计,能用于教学的,调整用于教学使用,教学保障不需要的,先进行集中封存,其中达到报废年限的,按程序进行报费,其他的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后统一处理。

  (五)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7.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规划。

  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规划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3项,已完成2项,还有1项正在推进中。3项措施还需在日常工作中长期坚持和推进。(1)积极争取分管区领导和组织部门支持,抓紧补充新鲜血液,配齐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力度。(2)在新的区领导兼任党校校长之际,就党校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和困难进行了专题汇报。修改完善了教职工考核办法并已组织完成了上半年考核。(3)将人才培养与日常工作相结合,通过平时考核、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等培养考察干部。

  18.干部考察工作不规范。

  针对干部考察工作不规范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4项,已完成4项。(1)完善整改2013年以来干部考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完善了有关工作台账。(2)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对人事干部进行了调整,已安排一名年轻干部负责人事工作,一名年轻同志配合。(3)结合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有关文件,制定了党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4)新安排的负责人事工作的干部已正常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学习。

  (六)对“廉政风险防范存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19.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针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5项,已完成4 项,另有1项正在收尾,相关制度需长期落实。(1)已成立区委党校财务管理内审工作小组, 修订了《区委党校财务管理规定》。(2)加强了对报销经费过程的监控,建立健全了经费审批责任制,负责审批的相关人员要对每张经费支出的原始凭证进行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审查,审批人、复核人、证明人要对有问题报销事项负责。(3)对长期未清理的往来账款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账务处理,针对永通电脑公司十万元欠款长期挂账问题,按要求委托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查帐并出据报告,由分管校领导多次与区财政局、区科工商信局沟通协调,并按管理程序函报区科工商信局和财政局,9月11日正式收到区财局的复函,同意我校按要求进行资产核销和帐目处理。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进行销账。(4)强化预算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准确性完整性,严格按照经费开支的范围使用经费,遇特殊情况按规定程序报请上级财政部门调整预算。(5)建立健全和完善食材采购管理制度,制定了《区委党校食堂伙食管理规定》。

  20.物业监管不到位。

  针对物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3项,已完成3项。(1)已与物业公司于2019年3月重新签订了合同,并按招标文件修改了履约保证金条款,按新合同约定收取了履约保证金。(2)党校物业服务工作监督机构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订了物管工作考核细则,定期按合同规定对物业公司进行了考核。(3)已在结算2019年2月物业服务费时按考核结果扣减了2018年12月、2019年1月考核不合格等相关费用,按区财政局文件及招标文件精神变更现已经生效执行的新合同,并按规定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21.违规收取停车费。

  针对违规收取停车费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2项,已完成2项,且在以后的工作中长期坚持。(1)2019年5月22日,召开校委会研究决定党校停车场收费项目到期后不再续签,向物业公司发函中止委托收费协议,对已经签订租用合同且已交款的,全部合同上交党校存档,已交的款项按规定于7月12日前交到指定的非税收入账户。同时明确本单位车位不得再向任何人出租出借,截止7月20日,停车场外租问题全部整改到位。(2)5月22日校委会还研究明确其它场地不对个人出租。

  22.工程项目结算不及时。

  针对工程项目结算不及时的问题,我们端正工作态度,调整工作方法,全力以赴搞好结算收尾工作。到目前为止,经第三方审核及项目承包方确认,新校舍建设配套子项目中燃气管道施工等五个相关子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其中燃气管道施工项目结算价为21.428万元、园林绿化施工招标用施工图纸审查项目结算价为0.759万元、智能信息化弱电设计项目结算价为15.787万元、施工用水工程项目结算价为30.307万元,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结算价为309.934万元,已向区财政申请拨付款项进行工程尾款的结付工作。另外,两项由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承担审核的项目已进入复核程序,按他们的工作进度,10月份可全面完成审核并结转至拨付流程,在此期间,我们将加强协调,催促区评审中心抓紧完成审核。最后一个监理项目需等所有项目完成结算后才能进行。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虽然经过3个月的整改,市区委巡察第22组反馈的问题绝大多数已经得到有效解决,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不会松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组织领导、查漏补缺、攻坚克难、督促检查上下功夫,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整改但需长期坚持的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工作,倒排时间节点,督促相关负责人加紧整改,确保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眼长远,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努力形成长效管用的工作机制。我们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区委党校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真正把市区委巡察成果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努力将党校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一流区级党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9617006;邮政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68号、邮政编码510320;电子邮箱hzdxbgs@163.com。

 

   中共广州市海珠区委党校

  201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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