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资讯要闻 > 通知公告 > 其他通知

海珠区琶洲管委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7-03 16:51:11 来源:海珠区琶洲管委会
分享到:
浏览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广州市区委巡察第24组于2019年10月18日至12月20日对琶洲管委会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15日,巡察组向琶洲管委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形成抓好和落实整改工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委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巡察工作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净化政治生态环境的深远意义和重要作用,从行动上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上级对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对照反馈意见抓紧抓实整改落实。整改期间,委党组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会议,提高认识,凝心聚力,引导全委尤其是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教育全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形成切实落实巡察整改的强大合力

  委党组坚决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本着“虚心接受、认真反思、严格对照、改正到位”的态度对反馈意见全面认领,为扎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立即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属下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心)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干部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综合科(纪检监察室)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综合科(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做好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络、指导督促等工作。委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统筹推进落实整改措施。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责任、落实整改。各科室、中心协同配合,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具体落实问题整改。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根源,形成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的自我革命举措

  委党组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以问题为导向、逐字逐句分析、逐条逐项查摆,强调整改工作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制定《琶洲管委会党组关于落实广州市区委巡察第24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的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整改过程中,委党组书记主持召开琶洲管委会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代表党组班子结合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自我剖析,并通报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带领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带头从自身角度查找不足,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整改措施。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全面深入整改的方向。

  (四)坚持举一反三,突出标本兼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政治建设和业务提升两方面效果

  委党组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强调用好、用活巡察整改成果,以成果引领、联系和指导管委会的建设发展。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结合实际修订“两个责任”清单,抓好“一岗双责”落实;提升风险意识,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强化源头防范治理;创新监督形式,从建章立制、人员到位、培训上岗入手建立纪检监督小组,完善我委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党内监督,开展“第一种形态”提质增效工作,结合问题深入开展谈话提醒,发挥纪检监督员监督作用,做好全程留痕管理。针对我委在党的建设、人财物管理等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抓好制度的落实,做到既防范新问题产生又避免已整改落实的问题反弹。开展巡察工作以来,累计建立健全14项制度。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落实重大政策部署不到位、践行初心使命不深入

  (一)推动中心工作力度不足。

  1.针对“推动中心工作力度不足”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等文件,在实际工作中更主动、更深入地贯彻国家发展战略。深度参与琶洲地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琶洲地区发展规划(2019-2035年)》已于2020年1月印发实施。二是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对接,推动试验区建设上新台阶。持续推动琶洲平台提升工作,积极争取上级关注支持,琶洲发展先后写入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报告、市政府工作报告、广州改革“60条”以及省、市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获评广州市总部经济集聚区、首批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园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大数据),琶洲发展层级不断提升。牵头编制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并协助省、市大湾区办不断对方案进行完善,陆续纳入广州大学城、广州国际金融城、鱼珠等区域,最终《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以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2020年1号文名义印发实施,形成以琶洲为核心、总面积约81平方公里的空间布局,其中琶洲核心区占地面积最大、发展基础最好、重点项目最多、建设进展最快,成功推动琶洲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特色产业平台、成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的重要支撑区。

  (二)议事决策制度不健全。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巡察期间,即知即改,制订和完善琶洲管委会《党组工作和议事规则》《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制度,属于“三重一大”范围的事项,严格按程序提请党组会议审议决定,切实贯彻落实制度要求。

  3.针对“制度建设缺失”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已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印发实施。同时,深入自查我委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好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笼子,切实加强内控管理、内部监督。开展巡察工作以来,累计建立健全14项制度。

  4.针对会议纪要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虚心向专业部门学习请教,2020年党组会有关重要人事任免的议题,在《讨论干部会议记录本》中原汁原味记录审议过程和审定结果的基础上,在党组会议纪要中也写明人事议题的会议审定情况。

  (三)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

  5.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在2019年先后印发实施的琶洲管委会《意识形态工作管理规定》《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网上重要情况、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网络社交媒体工作群管理规定》等制度基础上,党组会研究审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明确2020年我委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路。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与机关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3月,委党组对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从规定动作、阵地管理、宣传工作等方面抓好具体措施的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和提醒,从思想源头到成果检查全过程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制定琶洲集聚区党委2020年宣传教育计划,加大对非公经济组织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利用琶洲“数字红”党群服务中心、“数字琶洲”公众号等平台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方面问题,党建工作不严不实

  (四)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6.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研究审定《琶洲管委会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有计划地开展党建工作,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二是2020年度工作计划将党建工作作为重点进行谋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五)学习教育质量偏低。

  7.针对“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要求,根据实际采取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形式组织学习。紧密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疫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特殊时期不放松学习,紧抓“关键少数”,通过多人视频会议等创新形式开好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不放松集体学习提升,针对重要内容、必要培训采取隔座会议研讨培训,增强学习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实际修订琶洲管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考勤要求。二是继续严格按要求,详实、规范记录中心组学习研讨过程,及时归档资料和报送情况。

  8.针对“网络学习教育不落实”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加强对党员学习的监督,定期提醒、督促党员干部完成随身微教育学时要求,定期通报公务员网络大课堂学分情况,大力推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综合运用,同时鼓励公务员运用好“慕课堂”、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网络学习平台。截至集中整改到期时间,全委15名党员(含2名预备党员)随身微教育学习完成率100%。

  (六)党建工作质量不高。

  9.针对“发展党员工作缓慢”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的规定程序,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制定我委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全程落实好培训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2019-2020年,均已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其中:2019年吸纳2名同志为预备党员,确定1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2020年继续做好发展新党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以及考察预备党员等工作。

  10.针对“缴交党费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我委机关党支部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工作,自成立以来指定党务干部负责党费收缴、严格办理收缴手续,支部党员均能积极自觉、足额交纳党费,不存在无故拖交党费的情况。现已自觉按月缴交党费,进一步规范支部组织工作。

  1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组织生活制度,开好“三会一课”。第一,领导班子按照分工对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落实教育、监督、管理责任,支委委员按照分工对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定期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以检查促学习,促提高。第二,根据《琶洲管委会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广泛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落实按月开展、丰富内容形式,突出思想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推进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2020年以来已多次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第三,加强会议记录工作的业务知识培训,强调会议记录重点及要求,确保记录及时、要素清晰、内容详实。

  (七)对非公经济组织党支部指导监督缺位。

  12.针对“对非公经济组织党支部指导监督缺位”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2项,已完成1项:已于2019年10月要求琶洲集聚区党委下属党支部在职党员回社区报到并开展服务工作。正在整改1项:加强对属下非公企业党支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情况,组织开展基础工作检查,对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落实到位。

  第三方面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3.针对“谈话提醒虚于应付”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7月印发实施《广州市琶洲会展总部和互联网创新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开展谈话工作实施方案》,健全抓早抓小工作机制,2019年7月至12月,开展谈话提醒13次、谈话人员31人次,其中委领导开展谈话提醒6次;2020年1-4月,开展谈话提醒6次、谈话人员12人次,其中委领导开展谈话提醒4次,有关情况均按时报送至海珠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评估系统。二是结合实际修订“两个责任”清单,完善党组班子、纪检监察组织、党组书记、其他委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根据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聚焦党廉和反腐败工作等职责,针对谈话提醒工作明确各主体具体任务,促进“一岗双责”履行到位。三是制定《琶洲管委会开展“第一种形态”提质增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党组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与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提升谈话提醒质量和效果。

  14.针对“述职述廉不认真”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组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调加强党内监督,从严落实述责述廉要求。下一步,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人述责述廉报告一律退回,并由党组书记进行约谈、提醒、纠正。

  (九)履行监督责任力度不足。

  15.针对“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创新性制定和印发实施《琶洲管委会纪检监督小组工作制度(试行)》,成立纪检监督工作小组,由纪检监察工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委各部门1名同志担任本部门监督员并担任小组成员。结合我委未独立设立纪检监察室、未设立专职纪检干部的实际情况,通过纪检小组对全委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财务、人事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采取日常监督、定期总结的方式充实我委纪检力量,加大我委内部监督力度。二是2020年1月印发施行《广州市琶洲会展总部和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党委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琶洲集聚区党委委员分工及主要职责,设立纪委委员,明确纪检工作分工。三是制定《琶洲管委会信访工作制度》,规范我委受理信访的工作流程。

  (十)廉政教育不到位。

  16.针对“廉政教育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结合疫情实际组织开展强化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线上转发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会上集中学习疫情期间违反防疫要求和工作纪律的反面典型案例等形式,重点加强对疫情防控物资管理等规定、要求的学习,强化对廉政风险存在形式和危害的认识。二是发挥好纪检监督员的作用,协助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落实反腐败工作的具体任务,结合具体问题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形成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三是强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开展全委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有计划、分步骤进行,排查范围精确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现已完成本轮廉政风险排查,排查出全委廉政风险点,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下一步,将切实发挥纪检监督小组作用,监督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实时更新排查新的廉政风险点,构建全覆盖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第四方面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十一)力戒形式主义有差距。

  17.针对“力戒形式主义有差距”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把发文关口,精准确定发文范围,严格控制发文数量。二是进一步精简会议,改进会风,通过电话沟通、现场对接等形式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注重提高各类会议的质量和效率。

  (十二)公务接待审核把关不严。

  18.针对“公务接待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全委干部开展公务接待报销学习培训,确保全体同志掌握公务接待标准和报销要求。二是认真开展公务接待专项自查。三是严格把关费用报销,公务接待费用须在接待公函、清单等报销材料齐全,由经办部门、会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审后才能报销。四是强化纪检监督员日常监督和定期财务自查,从完善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把好报销关口,用款呈批、发票实行监督员、会计“双审核双签名”。

  (十三)超标报销差旅费。

  19.针对“超标报销差旅费”的问题,经核实,该次出差乘坐飞机事宜已提前呈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审批同意。针对该情况,举一反三,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将差旅费报销作为委财务制度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全体干部职工培训会上进行重点培训,确保全体同志掌握差旅费报销要求和程序。二是严把差旅费报销关,对于报销材料不健全、手续不完备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强化纪检监督员日常监督和定期财务自查。差旅费报销需经部门纪检监督员、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审后才能报销。

  (十四)餐费补助不规范。

  20.针对“按工作日天数、未按实际就餐情况补贴餐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2019年3月至12月的用餐补贴开展自查,核对干部职工出差、休假情况,按实际就餐情况进行用餐补贴清退,现已按规定上缴国库。二是修订印发实施《琶洲管委会工作餐用餐管理办法》,明确各科室、事业单位每月申报上月未在单位用餐情况,综合科每半年核对梳理,充值金额超出实际工作天数部分在下一次充值金额中抵扣。2020年以来已每月申报核实实际用餐情况。

  第五方面问题,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十五)选拔任用工作不严谨。

  21.针对“选拔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相关法规政策,吃透文件精神。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并认真学习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有关规定,严格按规定开展工作。二是规范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工作纪实材料起草、审核、审批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格执行报送材料呈批制度,从严把关,做好有关材料的校核工作。

  22.针对“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结合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全程回避涉及本人转正等议题,严格规范流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3.针对“任职培训不落实”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1项,正在整改1项:已开始安排须参加任职干部参加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参加任职培训事宜,将按上级培训计划和要求选送。

  24.针对“选拔任用程序不当”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已严格按要求落实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规定。

  (十六)试用期内变动岗位。

  25.针对“试用期内变动岗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我委完成单位组建,步入正轨后未再出现调入处于任职试用期内干部的情况。接受巡察以来,进一步强化了对相关规定的学习,以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第六方面问题,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足问题

  (十七)执行预算经费不严。

  26.针对“违规使用预算经费”的问题,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经核实,该笔费用已于当年年中向区财政局申请预算调整并获批复。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提高预算制定的科学性,提前谋划全年工作,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制定年度预算。现已按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和2020年计划制定2020年预算,细化预算项目、费用和责任部门。

  27.针对“擅自扩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1项,正在整改1项: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2020年预算经人大审议后,将按照预算批复情况向各科室、中心分解预算指标,严格在预算范围中开支经费。

  (十八)采购管理漏洞大。

  28.针对“采购制度宽松”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制定印发《琶洲管委会小额采购项目管理制度》,补充完善政府采购限额以下较大金额采购项目的管理规定,规范采购程序,降低采购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二是开展采购的学习培训,提高全委干部职工对琶洲管委会财务规定、小额采购和政府采购规定的认识和掌握,提升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对采购全流程的监督,积极发挥部门纪检监督员监督作用,对采购报批、询价、供应商选择、报销等流程进行监督。三是配强财务工作力量,现已完成专职财务工作人员的招录,已正式到岗工作。

  (十九)固定资产流失隐患大。

  29.针对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经核查,我委已按要求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固定资产与年度决算数一致。同时,我委已印发《琶洲管委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十)违规使用现金。

  30至31.针对“现金支出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一般不使用现金结算。如确因特殊原因需使用现金结算,需严格遵循有关制度并经主要领导审批。二是强力推广使用公务卡,全体干部职工皆已办理公务卡,除确定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特殊情况外,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三是现差旅包干费用、劳务费、小额办公支出等已全部使用银行卡结算,现金支出一律需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十一)费用报销存在漏洞。

  32至33.针对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责令相关人员退回报销误餐费差额并上缴国库。二是举一反三对全委干部职工开展费用报销的学习培训,提高全委干部职工对各类经费报销要求的认识和掌握。定期开展财务自查,纪检监督小组共同参与查阅相关财务凭证,对财务工作进行自查自纠。三是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发挥纪检监督员作用,每笔经费报销需经部门纪检监督员、部门负责人、会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审后才能报销。四是配强财务工作力量,现已完成专职财务工作人员的招录并正式开展工作。

  三、下一步计划

  经过近3个月的集中整改,广州市区委巡察组第24组反馈问题绝大多数已经得到了有效解决,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只是阶段性成果,仍存在不足之处,许多举措需要长期坚持、常抓不懈。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我委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继续抓好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加强政治建设的思想自觉,转化为指导巡察整改和推动中心工作的行动自觉,加速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高质量发展的指示精神在琶洲落地生根。

  (二)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强化全面整改意识,明确问题导向、强化成果引领,继续在查漏补缺、内部监督、自我完善上下功夫,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需要长期坚持的,加强进展跟踪,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坚决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着眼以制度管人管事,努力建立解决问题、健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全面提升各项工作。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使管党治党真正走向严紧硬,在自我净化、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自我提升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环境,推进琶洲管委会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9559806;邮政信箱: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79-87号宝地广场1001室琶洲管委会,邮政编码:510335;电子邮箱:gzpzgwh@126.com。


  中共广州市琶洲会展总部和互联网

  创新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党组

  2020年6月15日

附件:
相关文章
访问总数:-人次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站点地图

主办: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海珠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粤ICP备05083207号-1网站标识码:4401050003

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粤公网安备 440105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