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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5 10:24:12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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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师资格申请人:

  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请认定合格人员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2020年11月25至27日(上午8:45—11:45,下午14:15—17:15)。

  二、领证地点:海珠区教育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486号4楼403室)。

  三、领证注意事项:

  1.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请准备好穗康码和行程码,并在体温正常且14天内未出行中高风险地区前提下、戴口罩前来领取证件。

  2.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签领。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除须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外,代领者需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亲笔委托书(委托书样式可参考附件2)。

  3.妊娠期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的人员,需在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且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凭体检合格证明领取教师资格证。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应放入个人人事档案,不能私自拆封。

  5.已经申请证书快递到付的申请人,证书将于12月4日前寄出,请注意查收。

  6.选择自取证件的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29日20:00前给我办发邮件(haizhupinggu@163.com),更改安排证件快递到付。邮件需以自己的姓名为主题,内容包括:快递地址,手机号码、手持本人身份证自拍照、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附件: 1.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pdf

     2.委托书


  海珠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8918532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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