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3 17:11:21
来源:区城管和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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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蒋卫国等二位同志所持的《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因不慎遗失,无法回收行政执法证件(共2个),现予以声明作废:
蒋卫国,证号:A403971,有效期:2023-02-28。
梁指东,证号:A286561,有效期:2025-01-31。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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