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省对我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31 18:50:08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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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8〕4号)、《2022年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细则》(粤府教督函〔2022〕17号)精神,省政府委托了第三方机构对我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开展社会调查,时间为4月3日-4月12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调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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