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3 12:51:00
来源:区城管和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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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原我单位行政执法人员陈少彬同志所持的《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因调离原因不慎遗失,无法回收行政执法证件(共1个),现予以声明作废:
陈少彬,证号:19010299417,有效期:2026-12-07。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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