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年度海珠区街道社工服务站评估报告的公示(第二批)
发布日期:2023-04-03 16:39:24
来源:海珠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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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8〕13号)相关规定,海珠区民政局委托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广东诚安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22-2023年度海珠区街道社工服务站第三方评估机构,近期对海珠区昌岗街、滨江街、海幢街、瑞宝街社工站开展专业中期评估工作,对海珠区滨江街、素社街、瑞宝街开展财务中期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4月3日至4月12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径向海珠区民政局反映意见(受理科室: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地址: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佳信花园C3C4栋二楼),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口头、匿名意见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附件: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2023年4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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