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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第二届区委、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0 11:00:44 来源:海珠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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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珠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实施办法》(海府办〔2017〕26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聘请以下人员为第二届区委、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名单详见附件),聘期5年,自2023年4月起至2028年3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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