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提升改造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现拟公开招标采购服务提升改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并通过资格后审方式,组织评审委员会就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最终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官洲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提升改造项目
二、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
联系人:文小姐 吴小姐;联系电话:34088883。
三、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一)本采购项目招供货商一名;
(二)招标内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提升改造,数量20个;
(三)采购控制价(含税):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四、采购要求:见《官洲街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提升改造建设要求及需求明细表》(附件1)。实际安装过程中,如有变动,按实安装结算。
五、供货地点及供货时间:合同生效后按需供货,自招标人向供货商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计,供货商须在30天内按招标人的要求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报名时间及需递交的材料:
报名时间: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报名时须递交的材料:
(一)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声明(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无需密封);
(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提升改造的报价单、技术参数、产品质量、质保期、售后服务等(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需要密封,如有其它辅助材料,亦可一并提供);
(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样板图片(需标注供货商名称,并不作退回)。
备注:上述材料,一经确认报名成功,一律不作退回。
八、报名并递交材料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北山村北山大街19号北山办公楼第三层官洲街环监所办公室。
九、供货商合格条件
(一)供货商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商,同时持有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货物。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设备必须给出具体的型号、原厂有关产品说明资料作为附件。
(三)在本公告发布时,供货商未在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五)供货商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已签署盖章的申请人声明。
十、资格的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单位应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真实、隐瞒、虚报的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取消报名资格。
十一、供货商的确定方式:报名参加招标的供货商应在3家或3家以上,如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足3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供货商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一)官洲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就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3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具体分值及权重详见下方表格:
(二)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计算价格得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在各供货商的评审报价中,取满足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最低的供货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得分=评审分值×45%。
(三)质量评分采用量化打分。评审小组由环监所所长担任组长,工作人员4名担任组员。评审小组根据供货商提供的产品质量、用料、技术、质保期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汇总各评审小组成员评分,取平均分得出最后质量部分的得分,精准至小数点后两位。质量得分=评审分值×40%。
(四)售后服务评分采用量化打分。评审小组会根据供货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售后承诺、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汇总各评审小组成员评分,取平均分得出最后售后服务部分的得分(统一在网上公布),精准至小数点后两位。售后服务得分=评审分值×40%。
(五)由评审小组会根据各供货商的综合得分情况,选取得分最高的供货商为最终合作单位,并在本招标公告发布网址公布最终得分。
综合得分=价格得分+质量得分+售后服务得分
本招标项目具体事宜由海珠区官洲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负责解释。
海珠区官洲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