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街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专项提升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市政府《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体检整改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穗府会纪〔2020〕144号)、《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专项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残联〔2020〕124号)和《海珠区残联关于统筹落实海珠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专项提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更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助推我街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现对新港街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专项提升服务项目(土建类)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新港街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专项提升服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采购控制价:30.5万元(全街61户残疾人家庭申请,每户资助不超过5000元。考虑到申请改造的残疾人家庭存在改造技术人员上门勘查后发现不符合改造条件等原因放弃改造,最终以实际完成竣工验收的工作量为准)。
五、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包括新港街辖区内61户残疾人家庭的室内无障碍改造、厕所改造、厨房修缮、安装扶手、栏杆、安装室内生活设备等项目服务,详见《新港街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专项提升服务需求清单》(附件3)。
六、招标内容及主要需求
1、承包内容:主要包括新港街辖区内61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的上门查勘、制作预算清单、按标准施工、购买设备、竣工验收、按市区残联和购买方要求提供改造相关资料等。
2、承包单位必须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2012)、《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2011),结合残疾人的功能状况和实际需求,制定改造的具体方案。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包干、税费等。
4、工期要求:签订合同次日开工,施工总工期:80个自然日。
5、保修期:1年。
七、申请人条件
报名企业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名企业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2、业绩要求:报名企业有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或类似工作经历。
3、报名企业具有对公账号,2017年1月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扣押、破产的状态;
4、已按照附件的内容签署申请人声明、保密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项目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相关失信信息。
八、报名及资料审查
时间:2021年1月19日~2021年1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报名、报名资料审查同时进行。
报名、递交报名资料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二楼新港街残联办公室,联系电话:34296290,联系人:麦小姐。
参加报名的企业代表需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文件一式2份,1份正本 1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申请企业需自备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
报名企业请截屏相关信息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及注明截屏日期,连同资料一起交付。
九、中标单位的确定
1、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专项提升服务承包单位选取申请企业1家。申请企业应在3家或3家以上,若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足3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截止后,街道评标小组视情组织报名企业指派的专业人员对申请改造的残疾人家庭进行抽样踏勘,报名企业的无障碍改造方案纳入街道对报名企业的综合评分;
3、街道评标小组结合对报名企业的资料审核、抽样踏勘及无障碍改造方案的评估等对报名企业进行综合评分; 选取得分最高的企业为本次公开招标的中标企业,其余企业作为候选企业,如中标企业退出或被取消资格,按综合评分高低依次补入;
4、招标结果将在广州市海珠区公众信息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
十、本项目具体事宜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2.新港街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专项提升服务承包资格审查文件.docx
附件3.新港街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专项提升服务需求清单.docx
附件4.新港街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专项提升服务保密承诺书.docx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