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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春节慰问品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19 11:09:22 来源:海珠区江海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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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所现拟公开招标采购2021年春节慰问品,通过资格审核后再比对各投标人报价,按价低者得原则选取中标方。

  一、项目名称: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李海平先生;联系电话:020-34397374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产品:详见附件2

  (二)采购控制价(含税):人民币陆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61650.00)

  注:投标应按照附件2要求填报递交,不得超过每份最高限价及采购控制价,否则将被以投标无效处理。

  (三)采购要求:

  1、所有产品均应优先提供现存商品中保鲜保质期内上市时间较新的全新优质产品。(如提供产品剩余保质期少于三分之二期间的产品则按违约处理)

  2、所有产品一定要是厂家或指定经销商授权的原厂优质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及产品出厂标准;

  3、中标人交货时须提供所供产品相应的检验检测报告等文件,并达到国家标准;

  四、供货地点及供货时间:合同生效后按需供货,自招标人向投标人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计,投标人7天内按招标人的要求送货(以签收送货单为准)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报名时间及需递交的材料: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报名时须递交的材料(以下材料需加盖公章,密封递交)

  (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声明;(附件1)

  (二)采购慰问品需求报价单;(附件2)

  (三)采购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复印资料;

  七、报名并递交材料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72号322室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四)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所有材料及已签署盖章的申请人声明;

  九、评定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选方式,在资格评审合格的正式投标单位中,在同等水平下以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二)应标企业单位在3家以上,若报名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则重新公开招标;

  (三)评标由江海街道办事处组评审小组通过对投标人递交报价资料进行评选,最低报价投标单位为中标人,次低报价单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产生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如中标人退出、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第二中标候选人补入。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江海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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