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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石头街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专项提升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22 09:08:16 来源:南石头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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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石头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南石头街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专项提升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南石头街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专项提升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dhxcg2021-005

  三、项目内容:

  (一)采购内容:南石头街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专项提升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95000元(人民币)

  (三)数量:1项

  (四)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5月25日前完成改造及通过验收。

  (五)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分公司磋商,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磋商的授权书。);

  2、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4、提供2020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2020年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供应商,可以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相关界面截图)

  (二)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三)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四)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七)本项目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由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6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11号力达广场A1栋605)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收据,售后不退。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磋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磋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注: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磋商登记手续并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六、磋商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七、本次采购的磋商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八、本磋商公告期限自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4日止,共3个工作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3月4日14时00分至2021年3月4日14时30分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11号力达广场A1栋605)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3月4日14时30分

  十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11号力达广场A1栋605)

  十三、磋商公告发布及磋商结果公告网站:

  本项目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等媒体发布。

  十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石头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364号之一

  联系人:许小姐

  联系方式:020-34118920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合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11号力达广场A1栋605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020-89281507

  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石头街道办事处

  日期: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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