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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滨江街道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07 14:40:27 来源:海珠区滨江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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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按照海珠区雇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滨江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雇员1名。

  一、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具有教育和人事部门认可的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7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计算机等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四)热爱街道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能接受加班的工作任务。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8日(星期二)至 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共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2:30至4:30时。

  3.报名地点:滨江街道办事处二楼党政办(海珠区远安路逸民里15号)。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规格),《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招聘报名表》1份,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5.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可以进入考试环节。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业务知识,满分100分。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

  (三)体检

  按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体检费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计划生育情况、现实表现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与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为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报名者、进入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接受体温测量,并出示粤康码绿码或者穗康码蓝码,全程佩戴口罩。考前14天内有发热、从中高风险地区来穗的考生需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滨江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小姐,咨询电话:020-34288627。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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