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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公共给排水设施监督所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22 09:13:49 来源:海珠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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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广州市海珠区公共给排水设施监督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合同制人员。

  一、工作范围

  对海珠区公共给排水设施进行巡查监督,开展涉水应急处置、防汛抢险等工作,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职位、人数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广州市海珠区公共给排水设施监督所编外合同制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详见《海珠区公共给排水设施监督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即日起至2021年3月7日。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邮箱:hzqjpss@163.com

  4.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海珠区公共给排水设施监督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资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扫描及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打包发送至邮箱。报名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邮件标题请标注:“姓名+应聘广州市海珠区公共给排水设施监督所编外合同制人员+水务设施监督员”,标示不清或标示错误的,不予接收。

  (二)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察

  组织考核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组织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社会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并提交近3个月由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方能录用。

  六、待遇和管理

  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咨询电话:020-31954405(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钟小姐。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公共给排水设施监督所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公共给排水设施监督所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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